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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
(印府办发〔2010〕5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自治县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为加强对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的领导,自治县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王继承(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苏天前(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田 刚(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叶向能(自治县发改局局长)
  田维刚(自治县卫生局局长)
  严 政(自治县财政局局长)
  刘贵山(自治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成 员:张平礼(自治县监察局局长)
  杨建强(自治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戴德军(自治县编委办主任)
  江航军(自治县教育局副局长)
  田 刚(自治县民政局副局长)
  任 翔(自治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田儒锋(自治县法制办主任)
  田仁权(自治县药监局副局长)
  张晓蓉(自治县物价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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