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订并监督实施的公路、水路安全生产地方性政策和应急预案;指导有关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体系建设;承担公路、水路基础设施建设和有关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协调或参与有关应急处置及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承担有关安全生产、应急信息统计分析等工作;指导公路、水运工程抢险救灾工作;指导全市交通运输防汛、防疫、防震、消防等工作。
组织起草交通运输地方规范性文件草案;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重要决策法律咨询工作;承办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法律事务;组织开展政策研究;指导、监督公路、水路运输行业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法制宣传教育;依法负责公路、水路运输行业行政执法人员交通行政执法证件的审核上报和地方行政执法证件的申领工作。牵头负责行政审批工作。
(四)规划计划科。
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承担有关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全市公路、水路等行业发展规划,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规划,提出有关政策和标准;承担有关规划和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行业审核和后评价工作;提出国家、自治区和市人民政府财政性专项资金投资政策和资金安排建议,并监督实施;负责组织编制港口、航道规划,依法承担港口岸线使用审核和上报工作。拟订行业利用外资政策和管理办法;负责行业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外国政府贷款项目管理协调工作;承担有关环境保护、招商引资、对外合作与交流、行业统计、预测、信息引导工作。
(五)建设管理科。
承担全市公路、水运基础设施建设相关政策、地方标准、规范和管理规定拟订工作并监督实施;承担公路、水路工程建设和运输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公路、水运建设资格准入机制及市场信用管理体系建设;承担公路、水运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承担公路、水运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监督管理责任,动态管理公路、水运工程评标专家库;承担公路、水运建设项目从初步设计到竣工验收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审批、审查公路和水运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开工许可;承担公路建设、水运项目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审查公路、水运工程重大技术方案、工程竣工验收工作;指导公路养护、水路运输、港口、航道维护和港口设施保安管理工作;组织协调重点物资、紧急客货的水路运输工作;参加黄金水道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承担黄金水道建设管理、协调推进、督促检查等工作。
(六)财务审计科。
承担公路、水路行业有关投融资政策拟订工作;承担公路、水路行业财务、会计、局管专项资金、非税收入、拟订工作并监督实施;提出有关财税、价格等政策建议;承担部门预算的组织编报、执行和管理工作;承担机关、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参与拟订行业有关运价及收费标准并实施监督检查;承担公路、水路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管理工作;根据授权,对国家出资企业和国有权益履行出资人监管职责。承担行业内部审计业务指导工作;组织实施对交通运输行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重大财务收支和经济效益、政府投资的交通建设项目以及自治区交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审计或审计调查;负责外部审计的协调配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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