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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水利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三)人事教育科。
  负责局机关及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纪检监察、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职称改革等管理工作;负责全局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局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全市水利系统职工教育培训、职称改革、人事管理等工作。
  (四)水政水资源管理科。
  组织实施全市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等制度;组织水资源调查、评价和监测工作;拟订县(市、区)水量分配方案和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水资源调度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专项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城市供水水源规划及非传统水资源开发的工作;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工作;指导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工作;参与规范性文件的审查、解释、备案和清理工作;参与与水有关的法律、法规研究起草和协调工作;承办水利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水行政规费征收工作;实施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协调县(市、区)、部门之间水事纠纷的调处工作。
  (五)行政审批办公室。
  牵头负责行政审批工作;牵头负责涉及水利部门主管的防洪、治涝、灌溉、排水、城镇供水和工业用水、跨流域调水、水力发电、水土保持、水资源利用与保护专业规划、边境河流规划及其工程建设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等技术文件的审查或评估;负责河池境内中小河流水利综合规划;草拟水利科学技术发展规划;负责重要水利科学研究、水利科技成果鉴定、管理及科技推广工作;监督实施水利行业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负责水利工程突发事件技术处理。
  (六)安全监督科。
  依法对全市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组织协调水利有关部门和单位依照其职责分工开展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局直属单位安全生产监管,组织或参与重大水利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全市水利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稽查工作。
  (七)河池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承担河池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事务,履行指挥部授权的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市防汛抗旱工作的职责。编制河池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编制各种防御洪水方案、防洪抗旱调度方案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水旱灾害和防汛抗洪抢险、防御强降雨,抗旱情报工作,拟定、监督执行防灾减灾应急处置措施;负责河池市防汛抗旱物资的储备管理和防汛抗旱经费使用计划的安排。指导和组织协调全市防汛调度指挥的现代化系统建设和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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