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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农业厅关于组织申报沃土工程项目的通知

浙江省农业厅关于组织申报沃土工程项目的通知
(浙农计发〔2011〕13号)


各市、县(市、区)农业局、财政局(宁波不发):

  为全面推进粮食生产功能区和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结合农田质量提升,加大耕地质量建设和地力培肥力度,改善农田地力基础,不断提高耕地土壤地力、耕地产出率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业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生态循环农业发展,决定继续组织实施沃土工程。现就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条件

  1.围绕当地农业生产总体布局和发展方式转变,突出区域特色、资源优势和产业发展重点。项目实施区域代表性、示范辐射能力和带动作用较强,社会生态效益明显,与粮食生产功能区和现代农业园区建设规划区域相衔接。

  2.当地政府重视,有相应的扶持政策,能较好落实地方建设资金;当地土肥机构健全,工作基础较好,技术力量强,项目实施积极性高,工作措施和机制落实,有新技术新产品试验示范基地;土肥化验室至少有“三室一库”,使用面积不小于150 平方米,管理规范,配备专业检测技术人员,现有基础条件较好,能力提升潜力较大。

  3.项目实施突出重点区域、重点产业和关键环节,建设地点落实,实施规模符合规定要求,建设主体、主导技术和推进措施明确,有规模示范基地和较大推广应用潜力。

  二、建设重点

  1.绿肥示范基地建设。包括省定紫云英绿肥制种基地和绿肥种植示范基地建设。其中绿肥种植示范重点扶持在标准农田和已划入基本农田的优质园地等区域实施的示范基地,列入“两区”建设规划的优先。以紫云英、黑麦草、蚕豌豆、园地套种三叶草、箭舌豌豆等绿肥为主,每个示范基地连片种植100亩以上,每个项目总示范面积5000亩以上,示范带动效果明显。项目申报时,需详细列出每一示范点的建设地点(到村、畈)和面积。农业部土壤有机质提升补贴项目县要求建立2个500亩以上的连片核心示范方、5个以上定点有机质提升效果调查与监测点,开展品种筛选试验,示范推广土壤有机质提升新品种和技术模式,做好档案记录。

  2.耕地综合培肥省级示范区建设。重点扶持列入“两区”建设规划经土壤改良、适宜种植粮食和蔬菜等优势经济作物、相对集中连片2000亩以上的中低产田综合培肥示范区建设。示范土肥新产品新技术和有机质提升,推广应用适合本区域土壤类型、种植作物的地力综合培肥技术、模式,组装配套和系统集成土壤改良先进适用技术,建立耕地地力综合培育模式和机制,通过实施地力提升示范效果明显,具有较好的推广应用成效。项目申报时,需提供农田数量、质量等级材料和区位图。

  3.作物高效施肥模式示范推广。围绕化肥减量和品质提升,省级重点扶持开展农作物需肥规律、配方肥配方和推广机制研究,建立以茶叶、柑橘、蔬菜等为重点的作物施肥指标体系和科学施肥分区图。地方重点扶持开展区域布局和资源优势明显的重点主导(优势)产业作物需肥规律研究示范,开展3414类试验、养分校正区域实验和以粮油作物为主的肥料利用率田间试验,建立重点区域主要作物施肥指标体系;在“两区”建设规划区域内,扶持10个适应不同地域、产业、耕作制度和产量水平实现“统配统供”模式的测土配方施肥示范合作社,相对集中连片不小于500亩,推广直供配方肥200吨以上;扶持创建5个省级高效生态施肥模式示范县,建立高效生态施肥推荐系统和技术规范,创建目标、标准、内容和要求等按照农业部《全国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普及示范县(场)创建工作方案》(农农发〔2010〕3号)规定执行。

  4.土肥质检能力及耕地质量检测评价体系建设。围绕支撑《浙江省耕地质量管理办法》实施、肥料质量安全监管、农产品及产地环境质量安全监管等,构建规范化、标准化的土肥质检和耕地质量检测评价体系,省级重点扶持耕地质量检测监测评价体系区域布局规划,耕地地力分等定级、检测监测评价技术规范和标准研究,提升完善省级土肥化验室,以及开展土肥省级检验检测等;地方重点扶持有资质的现有基础较好、能力提升潜力较大的区域性骨干化验室开展标准化验室建设,按照必需、必要的原则,进一步改善仪器设备等硬件设施,完善质量管理体系,拓展检测项目,提升检测能力水平。

  各地应从当地实际出发,有选择、有重点组织申报,原则上每个地方项目具体建设内容不超过三项。

  三、资金补助

  1.绿肥示范基地建设。省定紫云英绿肥制种基地补助,按农户交售种子每公斤补贴4元,并对新建基地予以适当的基础设施建设、技术指导等补助。绿肥种植示范基地建设每亩省补助20元,每县30万元以内;土壤有机质提升补贴项目县择优扶持,省补资金每县10万元左右,主要用于培肥效果监测点和示范方建设、品种筛选试验和技术模式示范推广等。

  2.耕地综合培肥省级示范区建设。省补资金每亩300元,每县80万元以内,主要用于绿肥种植和秸秆腐熟剂、商品有机肥、配方肥、土壤改良剂应用等地力综合培肥技术示范及必要的田间基础设施完善。

  3.作物高效施肥模式示范推广。重点区域主要作物施肥指标体系建设,每县省补资金不超过25万元,主要用于柑桔、茶叶、蔬菜等施肥指标体系建设所需的田间试验和小麦、油菜、水稻等作物肥料利用率测算所需的田间试验及其植株样品检测;配方肥“统配统供”示范每亩省补资金20元(配方肥每吨补助200元),每个示范合作社补助资金不超过15万元,主要用于构建配方肥供应网络和配方肥示范补贴;高效生态施肥模式示范县创建,每县省补资金30万元以内,主要用于高效施肥模式专家咨询系统和整村、整乡、整县推进机制与技术推广模式,以及配方肥产供销有效运行机制建设。

  4.土肥质检能力及耕地质量检测评价体系建设。省补资金每个基层化验室30万元以内,不得用于化验室基本建设。高精密检测仪器设备由省农业厅按有关规定统一组织政府采购。

  5.省级项目实施。省级实施的绿肥制种、主要作物施肥指标和科学施肥分区体系、耕地质量评价规范标准及质检能力提升等项目,根据申报实施方案的建设内容和资金申请要求,另行核定实施内容和补助金额。

  四、申报要求

  项目实行网上申报。由市、县(市、区)农业局、财政局编制《农业财政资金项目申报标准文本》和沃土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简表,通过浙江农业信息网“浙江省农业厅项目申报管理系统”申报,并以联合行文形式报送省农业厅2份、省财政厅1份。申报截止日期为5月16日。

  各地要对项目申报的真实性、合规性、完整性负责,并切实落实监管职责,明确项目管理和实施的责任单位、责任人;申报材料必须明确项目起止时间、详细地点、具体建设内容和实施进度计划,以及投资规模、筹资渠道和资金详实用途、预期实施目标等要素。

  附件:沃土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简表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
  沃土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简表

项目名称

项目主管单位(印)

项目实施承担单位(印)

项目管理责任人

联系电话

项目法人责任人

联系电话

项目建设地点

项目建设年限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建设分项名称

建设地点

单位

规模(数量)

总投资

(万元)

其中省补助(万元)

进度安排

(一)

1

2

(二)

1

2

(三)

 

 

 

 

 

1

 

 

 

 

 

2

 

 

 

 

 

 

 

 

 

 

 

合  计

万元

资金来源说明

省补助

万元

地方投资(分类说明)

新增生产能力和效益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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