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因当事人放弃听证权利而未举行听证的,应有书面记载;
(3)听证通知书内容规范。有听证时间、听证地点、听证主持人、告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并加盖行政机关印章;
(4)听证笔录制作规范。有听证时间、听证地点、听证内容、听证主持人签名、听证记录人签名、当事人或代理人签名等;
(5)听证报告内容规范。有案由和案情介绍、听证情况简介、主持人意见及签名、报告形成时间等。
3、处罚审批程序
(1)按行政处罚的法定处罚权限进行处罚;
(2)集体讨论决定的行政处罚有案件讨论的记录,记录内容应包括讨论时间、地点、主持人、记录人、讨论内容、讨论结果及参加人签名等;
(3)报上级机关批准的行政处罚有报批文书,并有上级机关意见及印章。报批文书应包括报送机关全称、案由和案情陈述、处理建议、报送时间、上级机关批准时间等。
4、行政处罚决定书
(1)对违法事实的表述清楚,符合法定格式;
(2)对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过程中主张的事实,不予采纳的说明理由。
(三)送达和执行阶段
1、送达文书规范。直接送达的包括有送达地点、送达时间、被送达人或见证人签名、送达人签名;其他方式送达的,应符合法定形式;
2、给予罚款处罚的,实行罚缴分离,有省财政厅统一制作的罚款票据副本;
3、没收财物的应有规定票据和物品清单。
附件2:
适用一般程序行政许可案卷评查基本标准
为进一步做好行政许可案卷评查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质量,按照《
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标准。
一、行政许可案卷的装订要求
(一)使用统一格式的案卷封面、封底;
(二)列明卷内目录。
二、行政许可的程序要求
(一)普通许可事项
1、申请与受理阶段
(1)有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书和法律规定的附件;
(2)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有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通知书;
(3)出具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凭证,注明日期;加盖受理机关印章。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的,也要出具相应凭证,并告知理由和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