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适用一般程序行政许可案卷评查基本标准。
附件1:
适用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基本标准
为进一步做好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按照《
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标准。
一、行政处罚案卷的装订要求
(一)使用统一格式的案卷封面、封底;
(二)列明卷内目录;
(三)卷内材料按下列基本次序装订:
1、法律文书部分
(1)立案呈批文书;
(2)强制措施法律文书;
(3)告知相对人权利的有关法律文书、听证通知文书;
(4)调查终结报告;
(5)重大行政处罚案件讨论记录;
(6)行政处罚决定书;
(7)有关送达法律文书;
(8)其他法律文书。
2、证据部分
(1)当事人情况证明文件;
(2)当事人的陈述、申辩、询问笔录;
(3)证人证言、询问笔录;
(4)现场笔录、勘验笔录、检查笔录;
(5)书证;
(6)物证照片(含查封和扣押清单、抽样取证清单等);
(7)鉴定结论;
(8)视听资料或翻音文本;
(9)听证笔录;
(10)附卷物证目录;
(11)其他证据。
3、执行部分
(1)行政处罚罚没收据;
(2)查封、扣押物品和抽样取证物品处理情况说明;
(3)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文书;
(4)结案呈批文书和结案报告。
二、行政处罚的实体要求
(一)主体合法
作出行政处罚必须是由具有外部管理权限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二)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1、证据形式符合法律规定;
2、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3、证据与反映的事实与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事实一致。
(三)适用法律正确;
1、实施行政处罚有明确和有效的法律依据;
2、适用法律正确,且引用条、款、项、目准确、完整。
(四)行政处罚决定适当
1、有法定从轻、减轻或不予行政处罚情节的,应当依法从轻、减轻或不予行政处罚;没有法定从轻、减轻情节的,不从轻、减轻处罚;
2、实施行政处罚时,一并纠正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