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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2、明确本单位、本系统参加案卷评查工作的机构、人员;
  3、制定本单位、本系统案卷评查工作的具体方案;
  4、制定评查工作的激励办法和发现违法行为的纠正程序;
  5、将上述2至4项工作落实情况于2010年7月15日前报县政府法制办。
  (二)自评阶段(2010年8月)
  1、对照方案和有关评查标准开展自查自评工作;
  2、评出本单位、本系统适用一般程序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标准案卷及相关决定书各1份。
  3、县政府法制办将组织人员选择重点评查单位进行调研,并检查历年来案卷评查工作开展情况。
  (三)综合评查阶段(2010年9至10月)
  1、各行政执法机关抽查其下属部门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案卷;
  2、县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领导小组对各行政执法机关上报的标准案卷进行复查;
  3、县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领导小组评出优秀执法案卷各8卷(行政处罚及行政许可案卷各4卷),上报县人民政府。
  (四)整改提高(2010年11月)
  1、各行政执法机关梳理出本机关、本系统存在的突出问题,对梳理出的问题拟定整改方案,提出整改具体标准、期限;
  2、将整改工作情况报告上级行政执法机关和县人民政府,同时抄送县政府法制办备案。
  (五)总结阶段(2010年12月)
  1、各行政执法机关汇总本单位、本系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情况,于12月10日前向县政府法制办报送工作总结;总结要有本年度评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件的受理、决定数据。
  2.县政府法制办对全县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进行总结,12月20日前报县人民政府。
  3、已安排并已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可以按原定计划开展,但要对照本方案要求完善有关工作,按照时限报送有关材料。
  四、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由法制、监察、档案等部门组成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全县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和评选全县的行政执法标准案卷。各行政执法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明确专门的机构和人员参与本单位、本系统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
  经评查评比,对工作负责,案卷质量较好的,予以表扬或适当奖励;对工作不负责任,案卷质量较差又拒不整改的,予以通报批评,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告。
  附件:1、适用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基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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