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六)组织实施全市计划生育研究的总体规划,依法管理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依法公布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研究、技术服务重要信息,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信息分析工作,研究和依法规范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制度。
  (七)制定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规划,组织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
  (八)推动实施人口和计划生育的生殖健康促进计划,提高人口素质,协同有关部门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九)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干部队伍教育培训规划,指导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网络体系建设,指导河池市计划生育协会、河池市计划生育药具站的业务工作。
  (十)制订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的基建规划;编报市级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费和基本建设支出的预、决算及人口和计划生育药具需求计划;对社会抚养费的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
  (十一)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河池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设6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综合分析和重大事项督查督办;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工作和信息、安全保密、纪检监察、信访、接待等工作;负责机关行政事务;编制部门预决算;指导、监督人口和计划生育经费、奖励扶助经费及社会抚养费的管理使用;负责指导、监督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审计、基建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队伍职业化建设;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人事管理及机构编制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组织协调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工作;承担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二)政策法规科。
  负责起草人口和计划生育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草案;负责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和行政复议工作;组织办理人大提案、政协提案;配合有关部门查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违法行政重大案件;拟订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协调有关部门出台相关政策,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治理。
  (三)发展规划与信息科(考核督查科)。
  研究全市人口发展战略,组织对人口规模、趋势、素质、结构等人口计生重大问题的战略性、前瞻性研究;编制人口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对人口计生抽样调查和专项调查,分析全市人口发展动态,提出发布人口和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的建议;承担人口和计划生育的信息综合和计划生育统计工作;指导人口计生统计业务培训;参与河池市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工作;负责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的信息化建设和监督管理工作。 拟订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和责任制考核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全市各县(市、区)贯彻实施"河池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进行考核督查;负责复核各县(市、区)上报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先进单位;负责列为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重点管理单位的调查和监督管理;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突出问题的调查等。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