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区域自动站建设项目的紧急通知
(印府办发〔2010〕2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自治县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根据《铜仁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全面实施乡镇自动气象站建设的通知》(铜署办发〔2010〕28)和县人民政府领导的指示,各乡镇的区域自动站建设必须在5月1日前全面完成,根据工作实际,现将该项工作有关事宜紧急通知如下:
一、各乡镇要积极配合县气象局做好区域自动站的安装和转点工作,落实好区域自动站建设用地(100平方米)及水泥等相关物资;要落实1名管理人员切实做好区域自动站的安保工作,并于4月15日前将人员名单报县气象局备案;安装完毕后,区域自动站如有损坏或被盗,由各乡镇自行承担恢复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