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县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印府办发〔2010〕3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自治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
《印江自治县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已经自治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印江自治县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扎实做好我县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各项工作,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铜仁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铜仁地区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铜署办发〔2010〕50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三个突出”(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和“三个加强”(加强宣传教育和队伍建设、加强安全基础工作、加强组织协作)为重点,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深化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把“预防为主”作为安全生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关键内容和主要工作,把“落实责任”作为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推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全县各类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地区下达的控制指标以内,实现“双降”目标;不发生较大及较大以上事故。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组织领导,自治县人民政府决定成立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领导小组,其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王继承(自治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代忠义(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胡建国(自治县安委办主任、安监局局长)
严 恬(自治县经贸局局长)
陈太雄(自治县建设局局长)
刘仲明(自治县公安局局长)
滕建国(自治县交通局局长)
成 员:李如禹(自治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张平礼(自治县监察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