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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3、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企业安全生产设施、装备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重点环节和部位普查建档、监控预警措施落实情况。
  4、应急管理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配备应急救援物资、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演练情况;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5、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劳动组织、用工等情况。
  (二)各乡镇人民政府政府及有关部门方面。
  1、贯彻落实全省、全区、全县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10〕25号)文件精神,部署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工作情况。
  2、贯彻落实《自治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印安办发〔2010〕15号)和建筑施工、校车及幼儿园接送车辆等专项整治情况。
  3、加大监管力度,建立和完善联合执法机制,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情况。
  4、落实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责任,组织企业开展自查自改情况;全面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落实整改和监控措施情况;加强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建设情况。
  5、道路交通、煤矿、建筑施工、金属非金属矿山、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情况。
  6、按照“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加大事故查处,严格责任追究,落实防范措施,推进工作情况。
  7、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情况;建立和完善生产安全事故预防、预警、预报应急机制情况。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领导,成立以自治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王继承为组长,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代忠义、县安委办主任、安监局局长胡建国为副组长,县监察局、公安局、经贸局、交通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水利局、林业局、文广局、民政局、环保局、卫生局、旅游局、教育局、质监局、工商局、供电局、公路管理段、公安消防大队、公安交警大队、海事处、运管所、农机中心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安委办。
  四、检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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