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印府办发〔2010〕3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自治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
《印江自治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已经自治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印江自治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全县 “安全生产年”活动向纵深开展,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为“五一”、“世博会”期间和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立即开展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10〕64号)和《铜仁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立即开展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铜署办发〔2010〕49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区安全生产会议精神,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促进各乡镇人民政府政府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确保“安全生产年”活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实现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检查范围和内容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以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建筑施工、水利、电力、农业机械、特种设备、民爆器材、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为重点,在全县开展拉网式排查。
(一)企业方面。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检查企业项目工程设计是否符合安全规范,安全规程、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安全要求、岗位责任是否落实到位,以及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措施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具体包括: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作业规程建立、执行情况;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专篇制定执行情况;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