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委、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2010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安排意见
(印党发〔2010〕11号 2010年4月1日)
为认真抓好2010年度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经县委常委会议研究,特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中发〔2006〕22号)文件精神,以学习贯彻《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和《
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为契机,以争创国家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为目标,围绕“一个中心”(提高符合政策生育率,完成人口计划),抓住“两个着力点”(夯实基层基础、落实经常性工作),突出“三个重点”(控制政策外多孩生育、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攀升、强化流动人口管理),努力实现“四个突破”(优质服务、依法行政、部门联动、社抚费征收),强势推进全程管理服务,完善常抓机制,全面提升人口计生工作整体水平,促进全县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建立稳定和降低生育水平的长效机制,全县年度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3.7‰以内,符合政策生育率达到92%以上,政策外多孩率控制在7%以内,完成绝育手术2400例,绝育措施落实率达到85%以上;巩固“省优”成果,力争达到“国优”标准;进一步加大计划生育依法管理力度,优先优惠政策进一步向计划生育家庭倾斜;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体系,流动人口符合政策生育率达到62%以上;加大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工作力度,年度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在118以内。
三、工作内容
(一)严格控制政策外多孩生育。降低政策外多孩生育是提高符合政策生育率的关键,必须抓住重点、突破难点、清除盲点。
抓住重点:一是提高手术及时率。对已生育两个子女的应首选绝育措施,及时安全有效地施行绝育手术,提高手术及时率。对库存手术量大,特别是二女户绝育尚未打开局面的乡、村,适时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切实采取综合治理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彻底消化库存手术。二是全面定期开展妇检。认真抓好二孩及以上未落实绝育措施对象的一年四次妇检,应检对象妇检率达100%。三是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进一步规范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和使用,要做到“六坚持六严禁”,即“坚持依法征收,严禁擅调标准;坚持正规票据,严禁打白条;坚持勤俭节约,严禁铺张浪费;坚持专款专用,严禁挪作它用;坚持按时入库,严禁坐收坐支;坚持加强监管,严禁放任自留”。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程序,严格执行《
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得降低征收标准。社会抚养费的征管使用情况纳入月调度、季考核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