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水利局: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尾矿库和电解金属锰渣库的安全检查和安全控制区域划定工作,并提供技术支撑。
五、工作内容
(一)做好矿业秩序整顿及资源整合工作。加大对重点矿区、重点矿种矿业秩序的整顿力度,打击乱采滥挖、超层越界等非法开采行为;取缔无证开采,严防死灰复燃;对矿业权设置不合理,超层越界的矿山要加大整合力度,优化矿山结构,提高规模化、集约化水平。
(二)加大对非煤矿山环境保护工作力度。检查建设项目是否严格履行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污染治理设施是否达到环保要求并通过验收,是否编制完善环境应急预案。
(三)整治重点
1、证照是否齐全,是否依法用工和参加工伤保险,是否乱采滥挖和超层越界,是否按设计建设或开采,是否超标排污等。
2、重点整治矿种:砂石、锰矿等矿种。
3、尾矿库隐患治理:是否编制汛期防汛应急救援预案,尾矿库尾渣是否采取压缩干式排放等。
4、地下矿山:矿井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可靠,避灾线路是否清晰;提升系统是否定期检测检验;是否形成机械通风系统,风质、风量是否符合要求;地表水灾、井下水害、火灾防范措施是否落实;顶板边帮是否稳固,采空区管理是否到位,地压监测措施是否落实;从业人员是否经过教育培训,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人员出入井登记制度是否落实;爆破作业、爆炸物品管理是否符合要求;防“三违”、“三超”管理是否严格;应急救援预案是否制定,救援物资是否配备,是否定期组织应急演练等。
5、露天矿山:是否实行自上而下分台阶(分层)开采和机械铲装作业,严禁高陡边坡、掏底崩落、扩壶爆破等违规开采;爆破作业、爆炸物品管理是否符合要求;从业人员是否经过教育培训,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人员是否持证上岗;防“三违”、“三超”管理是否严格;是否制定应急救援预案,救援物资是否配备,是否定期组织应急演练等。
(四)标本兼治,综合治理
1、依法打击非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取缔非法矿山;深入、持久地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治大隐患,防大事故。
2、大力推动资源整合,促进规模开采;鼓励重组合并,即:大矿并小矿、好矿并差矿、强矿并弱矿,提升整体管理水平。
3、严格执行国家和行业安全标准,彻底解决企业不按设计施工,不按设计开采;无章可循、有章不循、培训滞后、“三违”严重和基础管理薄弱、专业管理不严、现场管理混乱等问题;改变办矿门槛低、工艺技术设备落后、安全生产没有保障的状况;提倡和推动好带差、大带小、强带弱。搞好分级分类监管。
(五)强化日常监管,严格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