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工作名称
| 主要内容
| 时间
|
1
| 开展粮食生产功能区验收认定
| 根据分级验收认定办法,组织各地对建成的粮食生产功能区进行验收认定
| 1-12月
|
2
| 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规划评审和上报工作
| 组织专家对去年底已上报但尚未评审的县级粮食生产功能区进行评审,各地在3月底之前完成规划上报工作
| 1-3月
|
3
| 落实中央新增农资综合补贴资金项目
| 下达资金控制性指标和项目实施要求,组织项目编制和上报实施方案
| 1-3月
|
4
| 下达2011年建设任务
| 根据各地规划要求,分解下达2011年各市、县(市、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任务,并列入省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
| 2月下旬
|
5
| 开展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项目绩效评价
| 对2010年中央新增农资综合补贴和省级补助项目进行绩效评价,提出下阶段实施意见
| 2-3月
|
6
| 制定粮食生产功能区管理保护办法
| 制定粮食生产功能区长效管理和保护办法,明确资金、建设机制、管理保护制度等,下发各地执行
| 2月下旬-8月
|
7
| 落实“两区”建设现场会现场
| 为6月份在金华召开的全省“两区”建设现场会做好现场和会议筹备工作
| 2月下旬-6月上旬
|
8
| 公布第一批省级粮食生产功能区认定结果
| 根据验收情况,对在“两区”建设协调会上讨论通过的省级粮食生产功能区进行公布
| 3月上旬
|
9
| 落实中央现代农业发展资金(水稻产业提升)项目
| 下发项目实施方案编制要求,组织项目县编制和上报项目实施方案
| 3-6月
|
10
| 组织编制市级和省级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规划
| 在县级规划的基础上,着手编制市级规划和全省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规划
| 4-12月
|
11
| 组织开展示范性省级粮食生产功能区观摩活动
| 由各市申报一个示范性省级粮食生产功能区,总结交流先进经验
| 5-8月
|
12
| 公布第二批省级粮食生产功能区认定结果
| 根据验收情况,对在“两区”建设协调会上讨论通过的第二批省级粮食生产功能区进行公布
| 5月下旬
|
13
| 开展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现场检查
| 成立多个检查指导小组到各地进行粮食生产功能区施工质量、建设进展进行检查、指导、督促
| 5月
|
14
| 开展粮食生产功能区上图入库工作
| 根据现代农业管理系统,逐步开展粮食生产功能区上图入库工作,建立电子档案,实行电子化和动态化管理
| 6-12月
|
15
| 做好省级项目的检查验收工作
| 对今年中央现代农业发展资金(水稻产业提升)项目和中央新增农资综合补贴项目进行检查、验收
| 9-12月
|
16
| 公布第三批省级粮食生产功能区认定结果
| 根据验收情况,对在“两区”建设协调会上讨论通过的第三批省级粮食生产功能区进行公布
| 12月下旬
|
17
| 召开全省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总结会议
| 总结交流全省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成效、经验和存在问题,研究下一步工作措施
| 12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