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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农业厅关于推进农资监管与服务信息化建设的意见

  2.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突出县(市、区)域监管,由县(市、区)农业部门具体负责对农资生产经营企业的日常监管;突出农资批发企业监管,重点掌控农资商品进、存、销等基本信息;围绕建立完善农资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目标,突出推广使用条形码。积极引导我省农资生产企业使用商品条码,现阶段尚未应用商品条码的农资产品临时采取店内码管理。

  3.服务为先,方便企业。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理念,合理兼顾监管部门、企业和消费者的需求,在软件开发和工作推进中,尊重生产经营者和农民的意愿,方便企业经营管理,尽量减轻企业负担。

  农资信息化建设的主要内容包括:

  1.开发软件和搭建平台。开发全省统一的系统软件,包含农资实时监管操作平台和农资实名购销平台,设置信息管理、备案审核、台账管理、查询追溯、安全预警、系统管理等功能模块。采购配置服务器等相应硬件设备,并依托全省农业电子政务内网与各市、县节点连接,实行省市县分级授权管理,市、县节点与各农资生产经营企业通过普通互联网连接,从而构建起覆盖全省的农资信息化监管与服务网络。

  2.建立完善基础数据库。做好农资生产经营企业和农资产品基本信息录入,进行网上备案审核,加强市场准入监管,夯实信息化建设工作基础。

  3.推广使用条形码和POS机,引导实名购销。逐步推动农资生产企业广泛申请使用商品条码,现阶段尚未应用商品条码的先由批发企业临时采取店内码管理。推进农资批发、零售企业应用POS机。引导农资零售企业实行以会员卡为基础的实名购销制,实现农资质量安全全程可追溯。

  三、农资信息化建设的实施步骤和2011年主要任务

  按照“试点先行、项目推进、分步实施、稳中求进”的总体思路,通过五年努力,基本建成先进适用、稳定可靠、贴近农民、进村入店、覆盖全省的农资监管与服务信息化体系和信息化基础设施。

  第一阶段(2010年下半年至2011年上半年):拟制方案,开发系统。拟制农资信息化建设实施意见和方案,招标开发农资监管与服务信息化系统。

  第二阶段(2011年下半年至2012年):层层试点,扩面提质。2011年省厅选择若干个县(市、区)先行试点,实施农资监管能力提升专项,2012年进一步扩大试点覆盖面。通过层层试点发现问题,测试和完善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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