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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农业厅关于推进农资监管与服务信息化建设的意见

浙江省农业厅关于推进农资监管与服务信息化建设的意见
(浙农专发〔2011〕58号)


各市、县(市、区)农业局,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为加强农资市场监管,创新构建农资质量安全长效管理机制,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更好地服务“两区”建设,助推我省现代农业发展,现就全省推进农资监管与服务信息化建设(以下简称农资信息化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推进农资信息化建设的必要性

  农资信息化建设以计算机和网络技术为基础,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和数据库信息系统,对农资生产、流通、使用各个环节进行全程监管,打造覆盖全省的监管与服务网络,建立农资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构建新型农资长效监管机制。

  1.推进农资信息化建设,是巩固小农资整规成果、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的需要。三年小农资整规行动成效明显,但农资零售点多、小、散的格局没有根本改变,农资市场准入、质量追溯体系没有完全建立,迫切需要突破传统监管方式,以计算机和网络技术来推动监管与服务信息化建设,建立农资长效监管机制。

  2.推进农资信息化建设,是建立农资质量安全追溯体系、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需要。运用信息化手段对农资生产、批发、零售到最终使用的各个环节进行全程监管、完整记录,建立贯穿整个农资供应链的质量安全追溯体系,保证农资合法经营、合理使用,从源头上保障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3.推进农资信息化建设,是提高监管能力、提升服务水平的需要。在推动我省农业转型升级的新形势、新任务下,迫切需要各级农业部门创新管理方式,提高依法行政、科学监管、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规范农资市场秩序,保护农民合法权益,推动农资行业健康发展。

  二、农资信息化建设的原则和主要内容

  农资信息化建设的基本手段是以计算机和网络技术为基础,综合运用数据库、条形码、POS机等技术。核心是建立农资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基本目标是“信息数据化、购销实名化、监管实时化、服务网络化”。农资信息化建设应遵循以下原则:

  1.统一平台,分级管理。农资信息化建设按照一级部署、分级管理的原则,由省厅统一开发软件,统一监管平台,按省市县三级分配相应管理权限,避免重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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