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关于2009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情况的通报
(毕署通〔2009〕59号)
各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百里杜鹃风景名胜区管委会,行署有关工作部门:
2009年,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在地委、行署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和地直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地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文件精神,在加强队伍建设、强化责任落实、加大安全投入、深化专项整治、深入开展隐患排治理、加强宣传教育培训、严肃事故查处和问责等方面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全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继续保持“双降”的势头,各项控制指标完成得较好。
根据年初行署与各县、市(区)和地直有关部门签订的《二○○九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要求,地区安委办组织对9个县、市(区)和24个地直部门2009年安全生产目标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考核结果经地委、行署研究同意。现将考核结果及兑现奖惩的情况通报如下:
一、各县、市(区)考核奖惩情况
(一)获得一等奖的是:
大方县人民政府、金沙县人民政府、毕节市人民政府、百里杜鹃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纳雍县人民政府。
以上县、市(区)分别发给奖牌一块,发给奖金12万元。
(二)获得二等奖的是:
织金县人民政府、赫章县人民政府、黔西县人民政府。
以上县分别发给奖牌一块,发给奖金8万元。
(三)达标县是:
威宁县人民政府。
不奖不罚。
二、地直部门考核奖惩情况
(一)获得一等奖的单位
地区公安局、地区质监局、地区安监局、地区煤管局、地区粮食局、地区水利局、地区公路局、地区建设局、地区林业局、地区乡企局、地区烟草局。
以上单位分别发给奖牌一块,发给奖金5000元。
(二)获得二等奖的单位
地区经贸局、地区交通局、地区农机中心、地区旅游局、地区教育局、地区卫生局、地区文化局。
以上单位分别发给奖牌一块,发给奖金4000元。
(三)获得三等奖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