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地区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同志及有关部门负责人;
3、新闻媒体记者。
四、组织机构及其主要职责
地区成立名点名小吃旅游商品展示展销活动组委会,请行署分管领导担任组委会主任,地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领导为成员。
组委会下设三个工作组,职责分工如下:
(一)组委会办公室:负责处理名点名小吃旅游商品展示展销活动组委会日常事务;负责组委会各类文件、领导讲话、综合材料等文字材料的起草、审核、翻译、收发等工作以及收集、编写、报送工作信息、督促检查各项工作的落实;按照地区组委会要求,指导协调承办地制定各项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和经费落实。办公室设在地区商务局,由陈春芬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张智、黄忠举同志兼任副主任。
(二)名点名小吃旅游商品展示展销组:负责统一指导协调活动期间与名点名小吃旅游商品展示展销活动有关的业务工作以及各县市、管委会组团、参展、布展工作;指导协调名点名小吃旅游商品集中展示的整体策化、总体设计、组展布展、场地分配等工作;名点名小吃旅游商品展示展销组组长由陈春芬同志兼任,副组长由张智、黄忠举同志兼任。
(三)宣传组:统一组织指导协调承办地节会系列活动的新闻报道、对外宣传、文化传播、电视转播等工作;负责区内外媒体的联络、邀请和新闻采访现场管理、协调、服务工作;宣传组组长由陈春芬同志兼任,副组长由张智、黄忠举同志兼任。
(四)承办地组委会主要职责:
黔西县人民政府、管委会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组建承办地组委会,制定本地实施方案,报名点名小吃旅游商品展示展销活动组委会批准后组织实施;在组委会的指导下,制定本地宣传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本地节会招商邀商(特邀嘉宾)、展示洽谈、开幕式等系列活动和会务、接待、安全、保卫、突发事件处置等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其他各县(市)人民政府要根据本方案及组委会实施方案要求,成立相应工作机构,负责做好本地餐饮文化旅游商品发掘、整理以及招商、组团、参展、布展等工作。
五、相关工作要求
(一)名点名小吃旅游商品展示展销活动由地区商务局总策划、总负责,成员单位负责配合做好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