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成立毕节地区消防安全委员会的通知
(毕署办通〔2010〕74号)
各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百里杜鹃风景名胜区管委会,行署有关工作部门:
为切实加强对全区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强化火灾防控体系和应急救援综合能力建设,切实减少火灾等灾害事故发生,最大限度地降低各类灾害造成的损失,经行署研究,决定成立毕节地区消防安全委员会。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毕节地区消防安全委员会组织机构
主 任:吴 勇(地委委员、行署常务副专员)
副 主 任:何 旭(行署副秘书长)
陈学银(地区公安局副局长)
张春阳(地区消防支队支队长)
成 员:陈恒书(地区工业能源委主任)
李玉平(地区财政局党组书记)
李毕生(地区扶贫办主任)
陈春芬(地区商务局局长)
杨晓铁(地区工商局局长)
戴淑金(地区旅游局局长)
张义萍(地区广电局局长)
王维伦(地区人防办主任)
邓泽亮(地区质监局局长)
汪应立(地区房产局局长)
汪家军(地区发展改革委常务副主任)
孙 杰(地区安全监管局副局长)
张 春(地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陆世英(地区城乡规划局副局长)
章剑平(地区教育局副局长)
陈万前(地区文化体育局纪检组长)
徐永忠(地区卫生局纪检组长)
付大贵(地区银监局副局长)
石正友(地区民政局副局长)
何运军(地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刘朝峰(地区农委副主任)
王润成(地区科技局副调研员)
王明金(地区林业局副调研员)
安龙生(地区水利局总工程师)
杨永谦(毕节供电局副局长)
何 伟(地区邮政局副局长)
方 向(地区交警支队支队长)
蒋 聪(地区烟草公司副经理)
罗 丹(中国电信毕节分公司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