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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对毕节市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进行地级预检的情况通报

  (六)要进一步强化规范用字,采取有效措施堵住产生新的不规范社会用字的源头。制作、使用社会用字的从业人员应掌握有关用语用字规范化的政策,具备正确运用规范字的能力,严禁使用不规范字。公共场所设施用字,要依据语言文字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按照相应的国家标准制作。同时要加大监管力度,切实抓好对已出现的不规范字的治理整顿。

  (七)要认真做好自查自评和档案资料建设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对照省的评估标准,认真做好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材料要具体、详实、充分。档案资料是工作的实况实录,因此要严把用字规范关,可能情况下,要请语言文字专家认真审读,把建立档案的过程当作一次用字规范化学习的过程,真正提高迎评的质量,提高全区语言文字工作的水平。

  (八)要营造舆论氛围,把迎评工作搞得有声有色。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基本精神、规范社会用语用字的基本要求宣传到位,营造一个人人都说普通话,个个都用规范字的社会氛围。这次检查评估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要了解市民的语言文字规范化意识和实际应用水平,以及新闻媒体的宣传工作力度和效果。各新闻媒体要制定具体的宣传计划,落实专人,划出专门版面或播出时段,全面做好有关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宣传报道工作。市语委办要统筹规划,并会同市政府和有关单位在主要交通路段或本单位的显眼位置,增设一批永久性的宣传标牌和提示牌,以扩大和延长宣传的时效。

  (九)要加强工作创新,把迎评工作做出特色。应当根据语言文字工作的特点,在迎评过程中创新手段,开拓局面。

  八、迎检工作责任分工

  毕节市政府:全面负责组织迎接评估。负责毕节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自查自评和接受上级评估考核达标的组织工作。负责省级检查的会务工作。市语委办制定出《毕节市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迎接省级评估方案》、市语委办协同市工商局、市城管局负责毕节市麻园路“规范语言文字一条街”的迎检工作。此外,市工商局、物价局、邮政局、电信、移动、银行、保险等主要公共服务行业的主管部门,除负责本系统单位的语言文字工作达标,还要重点抓好必查单位和随机抽查单位的语言文字工作达标。

  地区语委办:负责地级初检和复检工作,负责省级检查时省专家、领导的接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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