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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对毕节市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进行地级预检的情况通报


  公共服务行业领域综合评分:16.5分(不合格)。

  五、综合管理

  主要以对毕节市语委办的检查为主。市语委办资料与比2009年初检时相比充实很多,并按评估标准进行了归档。存在问题:第6、13、15三个指标的资料还不充实,应当及时将相关资料补充到位;部分文件中还存在标点符号不规范、公章没有盖的情况,应及时处理;汇报的材料和形式还需要进一步改善和细化美化。

  综合管理得分:43.5分。

  六、预检总分

  本次预检结果,毕节市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总分为209.25分,公共服务行业和公共设施领域不合格。

  七、整改要求

  各单位根据检查组提出的具体整改意见,在6月20日前须完成单位人员的普通话测试和整改工作,确保毕节市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能顺利通过6月底省里的评估验收。

  (一)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落实整改措施,抓好组织机构和经费保障,加大宣传力度,动员全区人民参与,努力营造“人人都说普通话,人人都写规范字”的良好氛围,确保我区语言文字评估工作顺利通过。

  (二)有关部门要以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评估检查为契机,精心组织、明确责任、突出重点,扩大影响,通过规范社会用语用字,增强全社会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全区人民文化素质和城市文化品位,树立良好的文明城市形象,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发展。

  (三)定点检查的单位责任重大,要高度重视;作为随机检查的单位,同样不能松懈。各职能部门各负其责,要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位置,不作为的单位要承担应有的责任和后果。

  (四)各单位要安排时间,专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学习、讨论和研究,全面掌握省检查评估的目标、要求和评估标准,制定好工作方案,确保组织落实、经费落实、人员落实、措施落实。

  (五)《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公共服务行业以规范汉字为基本的服务用字”“提倡公共服务行业以普通话为服务用语”。公共服务行业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要增强依法规范语言文字的意识,强化社会责任感,健全规章制度,落实各项措施,将规范用语用字工作抓紧、抓细、抓实、抓出成效。要将“说普通话,用规范字”列入管理目标,列入岗位要求,列入工作标准,列入考核评比内容,并将普通话作为工作用语、服务用语和交际用语。直接面向群众的服务人员要逐步实行持普通话等级证书上岗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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