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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对毕节市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进行地级预检的情况通报

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对毕节市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进行地级预检的情况通报
(毕署办通〔2010〕116号)


毕节市人民政府,地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地区各受检单位:

  为了促进我区语言文字工作的开展,确保毕节市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顺利通过省级评估验收,由地区语委办牵头,于5月31日组织地区语言文字工作专家及相关单位人员共26人分5组对毕节城区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媒体和公共服务行业四大领域共21家单位及麻园路商业街的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进行了全面预检。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党政机关

  (一)主要成绩

  1、领导重视,机构健全,安排部署到位。

  2、有醒目的宣传标牌。

  3、资料比较齐备。

  4、迎检环境布置比较规范。

  5、地区文化体育局走廊文化新颖别致,有艺术品位。

  6、个别单位工作人员语音面貌较好,用语用字基本达到要求。

  (二)存在问题

  1、有的单位尚未完成对工作人员的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

  2、档案资料的分类归档不够明确,材料之间相互印证不够,有的未按评估标准装档。

  3、工作人员普通话水平亟待提高,公务活动使用普通话的意识不强。

  (三)受检单位得分、领域得分

  地区文化体育局56.5分,地区工商局53分,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0.05分,毕节市政府机关(预检时主要以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主)53.5分。

  党政机关领域综合评分53分。

  (四)改进要求

  1、迎检单位要严格按照评估标准,制定好迎检方案,全面做好迎检工作,特别要注意迎检时会场的布置和良好氛围的营造。

  2、加强公文规范化写作的培训,提高材料的规范程度。

  3、加强公务员普通话培训测试,营造良好的用语用字环境,建议把“普通话作为工作语言”这一要求纳入到平时常规工作管理中。

  4、备查材料要按评估标准分类整理装档。

  5、单位语言文字工作自查自评报告要高质量完成,迎检时确保省评估组专家人手一份。

  6、迎检单位要根据自身特色,利用多种宣传活动及多媒体手段进行单位语言文字工作的特色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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