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地区茶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毕署办通〔2010〕121号)
各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百里杜鹃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地直有关部门:
《毕节地区茶产业发展实施方案》已经行署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五月二十六日
毕节地区茶产业发展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茶产业发展的意见》(黔党发〔2007〕6号)、《中共毕节地委毕节地区行署关于加快高山生态有机茶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毕地党发〔2008〕16号)精神和地委、行署的有关部署要求,切实把毕节地区茶产业这一重要特色农业做大做强,现就加快推进全区茶产业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深化试验区“开发扶贫、生态建设”主题,强化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理念;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质量、品牌、效益为核心,努力扩大种植面积,引进和培育龙头企业,实现重点突破;以保障和维护茶农利益为根本,积极探索多种利益联接机制;完善茶叶生产、加工、管理、研发和市场营销体系建设,积极打造乌蒙特色品牌;依靠科技进步,实现茶叶品种良种化、种植规模化、管理现代化和营销品牌化,有效促进茶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推动茶产业成为我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重要特色产业。
二、目标任务
从2010年起,每年发展茶园面积10万亩以上。到2015年,全区茶园面积发展到100万亩。
2010年茶产业发展的具体任务是:
(一)新建茶园10万亩:毕节市0.5万亩、大方县1万亩、黔西县1万亩、金沙县3.1万亩、织金县0.1万亩、纳雍县3.1万亩、威宁县1万亩、赫章县0.1万亩、百里杜鹃风景名胜区管委会0.1万亩。
(二)建立无性系良种茶树扦插苗圃3000亩:大方县250亩、黔西县60亩、金沙县1000亩、织金县65亩、纳雍县1200亩、威宁县350亩、赫章县45亩、百里杜鹃风景名胜区管委会30亩。
(三)建立标准化种植示范基地11个:纳雍县姑开、化作、乐治、张家湾,金沙县龙坝、源村,毕节市八寨,大方县猫场、竹园,黔西县谷里,威宁县炉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