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地区地质灾害隐患再排查紧急行动方案的通知
(毕署办通〔2010〕122号)
各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百里杜鹃风景名胜区管委会,行署有关工作部门:
《毕节地区地质灾害隐患再排查紧急行动方案》已经行署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一○年七月一日
毕节地区地质灾害隐患再排查紧急行动方案
6月28日14时30分左右,贵州省关岭县岗乌镇大寨村因连续强降雨引发山体滑坡,造成该村两个村民组人民生命财产的重大损失。为深刻吸取教训,抓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根据地委、行署《关于切实做好当前防汛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毕委明电〔2010〕6号)和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地质灾害隐患再排查紧急行动方案的通知》(黔国土资发〔2010〕77号)要求,结合我区遭受数十年不遇的旱情,以及汛期局部性暴雨、大暴雨等强降水天气增多,极易诱发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加之地质灾害点多面广的实际,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排查目的
通过开展此次汛期地质灾害隐患再排查紧急行动,各地进一步摸清地质灾害基本情况,建立、健全各地县、乡、村、组群测群防体系,切实加强对地质灾害的防范,使全区各级地质灾害防治责任部门更加有力、有序、有效地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尽最大努力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排查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7月1日至7月3日为排查准备阶段。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结合各地实际,迅速制定汛期地质灾害隐患再排查紧急行动方案,成立排查工作组,做好实地排查工作准备。
第二阶段:7月4日至7月30日为排查实施阶段。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地直各有关部门对本辖区和本系统内的地质灾害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并根据排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现场督促、指导整改。
第三阶段:8月1日至9月25日为巩固成果阶段。地、县地质灾害预防和处置委员会办公室严格按照排查确定的隐患点及防灾措施,组织、督促、指导各防灾责任单位、防灾责任人和县、乡、村、组四级群测群防体系,全力开展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