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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地区2010年农村沼气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五)“三改”配套率。农村户用沼气池建设以“一池三改”为基本建设单元,改厨、改厕、改圈与建沼气池同步配套实施,综合配套率达70%以上。2010年10月底前沼气建设任务总量完成70%,其中“三改”配套达70%;2010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沼气建设任务,同时新旧沼气池的“三改”综合配套率必须达70%以上。

  二、检查考核方式

  (一)户用沼气池建设。新建沼气池按工程建设进度表,以乡镇上报的工程建设进度与农户名册为依据,每个县(市、区)抽取3-5个乡镇100户以上农户进行实地检查核实,同时抽查该乡镇20户已建沼气的使用情况,测算出新建池的吻合率和已建沼气池的使用率。

  (二)村级后续服务网点。实地检查,新建网点每次抽查不少于总任务数的30%。同时随机抽取4个已建网点进行实地检查。

  (三)大中型沼气池和养殖小区联户沼气池。实地检查,新建池以实施方案、施工合同为依据,查看资金使用凭据和实际工程量。已建大中型沼气池全部检查,养殖小区和联户沼气池抽查3个。

  (四)沼气技工培训与管理。查阅培训名册、培训记录、图片资料等。

  (五)“三改”配套率。与新建户用沼气池检查同步,根据实际改厕、改圈、改厨情况测算出综合“三改”率。

  三、考核办法

  在2010年9月、11月、2011年1月份的1至5日,根据各县(市、区)上月的工作进度表,地区农委组织进行抽查核实评定分值,采取2+1考核方式进行过程管理考核。9月、11月考核为阶段目标,2011年1月考核为全年目标,并进行综合考核评分。依据各县(市、区)每月的工程进度表和地区农委实地抽查为依据,考核满分为100分,其中2010年9月、11月满分分别为30分;2011年1月份目标考核满分为40分。

  2010年9月份考核内容及分值:1、召开全县沼气工作会议,成立沼气工作领导小组,签订目标责任书计3分;2、制定出台沼气工作实施方案,落实沼气工作经费和后续服务资金,建立沼气工作责任制,完成宣传发动工作,计3分;3、2010年第一批农村户用沼气建设项目规划落实到村到户,同时100%启动农村沼气建设,计3分;4、户用沼气完工率达30%以上,计5分;5、完成已建服务网点服务人员培训认证颁证,计2分;6、全面启动2010年服务网点建设,落实服务场所及服务人员,计2分;7、全面启动大中型沼气池建设,技术人员进场施工,计2分;8、通过“阳光工程”培训技工500人以上,计2分;9、已建后续服务网点运行正常,计3分;10、户用沼气池建卡率80%以上,计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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