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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毕节地区2010年上半年社会消防工作暨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开展情况的通报


  总体上看,上半年全区各级各部门都十分重视社会消防工作,也取得了明显的成绩,但是,仍有许多薄弱环节和问题需要引起高度重视。一是消防工作发展不平衡,基层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力。各县(市、区)所属乡(镇)、农村消防基础工作薄弱,特别是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滞后,合同制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组建进度缓慢,多数地方还未完成修建消防训练塔工作,消防工作发展不平衡的问题较为突出;一些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个体私营企业消防责任主体意识不强,消防安全自我管理水平不高,静态、动态火灾隐患较多。二是公安派出所履行消防监督工作职责亟待加强。新《消防法》、《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和《贵州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了基层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的职责任务,但各地基层公安派出所在履行消防监督管理职责中,不同程度地存在组织不力、监管不严、工作走过场以及专(兼)职民警履行消防职责不力等突出问题,个别公安派出所根本没有开展过消防监督管理工作,不清楚自身应该履行的消防监督管理职责和任务,对上级安排部署的有关消防工作,特别是对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有关目标、内容和要求知之甚少。三是部分地方专项治理、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力度不够。虽然今年各类专项治理活动和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消除了一批火灾隐患,但从检查的情况看,少数地方对这些工作仅有部署,落实力度不够,检查整治火灾隐患不到位,许多场所旧的隐患还未消除的同时,又出现了新的隐患,特别是今年省地挂牌督办的10起重大火灾隐患,还有2起未按要求整改完毕,相关县应按规定的时限要求整改销案。四是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从近几年来火灾统计情况看,全区火灾基本上发生在居民户、村民户,暴露出基层群众的消防法制观念不强,消防安全意识较差,对消防法律法规、逃生自救常识和扑救初期火灾技能方面的知识较为缺乏;部分地方政府对消防宣传工作重视不够,部分行业主管部门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没有按要求落实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尤其是对农村和社区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的广度、深度还需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其员工的消防法制观念和消防安全意识还有待于进一步深化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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