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强化火灾隐患排查治理,确保火灾形势持续稳定。一是全区消防机构除落实重大节日、活动期间消防安全检查外,还按照上级的安排部署,深入开展了“黔安一号”、社会福利机构、“商场、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学校及周边环境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建筑消防设施专项治理”、“上海世博会消防安全保卫” 、木材加工厂、废旧物品回收站(点)和商场市场、户外违章大型广告牌等消防专项整治行动。共检查单位场所1128家,排查消除隐患325处,当场整改247处,责令整改78处,下发整改通知书73份,办理消防行政处罚案件31起,罚款34万元,责令“三停”11家;排查户外大型广告牌276块,责令整改34块,拆除37块;在“建筑消防设施专项治理”中,毕节市要求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或场所必须与具备相关资质的维保企业签订维保合同,加强建筑固定消防设施,特别是高层、地下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有效解决了固定消防设施容易损坏、运行不正常等突出问题。二是排查梳理了16起重大火灾隐患,分别报请省地县三级政府进行挂牌督办整改。其中,省政府挂牌督办4起,地区行署挂牌督办6起,县市政府挂牌6起。三是除纳雍、赫章和黔西三县发生死亡1人火灾外,各地均未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截止检查考评时,全区共发生火灾24起,受灾15户,死亡3人,伤0人,直接财产损失55万元,过火面积942.3平方米,各项火灾指数较好地控制在行署控制指标范围内,实现了“无大火之害、无群人之亡、无千万之灾”的“三无”目标,确保了全区火灾形势持续稳定。
(四)消防经费投入实现新突破,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推进。地委议警(消防)会议后,各县(市、区)按照地委议警(消防)会议精神和行署目标责任书要求,将消防业务和装备建设经费等纳入了当地政府财政预算,威宁、大方等县还将派出所消防工作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有力保证了消防工作的正常开展。
(五)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形式多样,成效明显。一是全区公安消防机构分别在地级媒体开设2个、县级媒体开设8个消防宣传栏目,将消防安全纳入党校和职业培训机构教学、培训内容。同时,与电信运营商协作,积极建设LCD宣传平台,在所有公众聚集场所设立终端,广泛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二是各地公安消防机构与当地教育部门联合开展了“学生消防安全教育月”活动。同时,对3000余名消防专兼职教职员工进行了专题培训。三是结合“防灾减灾宣传周”、“六月安全月”深入开展大型宣传活动。同时,还以消防志愿者活动为载体,全面加强动态宣传。针对上半年干旱缺水等问题,地区消防支队在全区消防部队开展了“红水桶”送水行动,毕节学院的大学生消防志愿者也积极投入到“红水桶”送水行动中,并利用送水的间隙向群众大力宣传消防安全知识。金沙县配备了一辆专用消防宣传车,强化流动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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