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把握重点,深入贯彻落实移民后期扶持政策。一是务必按照省核定下达的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指标,认真抓好移民后期扶持直补资金兑现和项目扶持工作。二是切实抓好移民后期扶持长效机制三项工作,实施好省、地、县三级移民示范新村建设五年规划中的2010年计划项目,县级财政在每个县级示范点的投入不得少于10万元,并采取有效措施完成省下达的移民劳动力转移及实用技术培训任务;涉及易地扶贫搬迁的织金县要继续做好2009年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工作。三是进一步强化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发放档案、后期扶持人口动态管理档案、后期扶持项目建设档案、后期扶持长效机制工作档案管理,按时上报后期扶持资金年度计划和使用情况、后期扶持结余资金使用及项目建设计划和完成情况、后期扶持长效机制三项工作进展情况、后期扶持人口动态管理情况、新建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登记等情况,切实做好移民后期扶持管理信息系统推广应用工作。四是认真按照省移民局下达的项目资金计划,实施并完成移民后期扶持结余资金计划项目。五是精心做好《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经济发展规划》修编工作,对原编制的《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经济发展规划》(2006-2010)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将已经实施或不能适应库区经济发展需要的项目予以剔除,对未实施且需要实施和需要进行补充完善的项目,要以县为基础,积极做好2011-2015年规划项目数据库的编制上报工作,积极协调发改部门,进一步修订完善《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经济发展规划》,并将其建设项目逐级纳入“十二五”专项规划。六是按照《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关于进一步整合资源改善大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生产生活条件和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毕署发〔2007〕35号)要求,继续抓好资源整合工作,着力改善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和生产生活条件,每县年内整合到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的项目资金不得少于500万元,并优先向省、地、县三级移民示范新村倾斜,示范带动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七是积极探索水库移民的社会保障机制,将符合条件的农转非安置移民和农村困难移民纳入城镇低保和农村低保,引导和支持农村移民和困难移民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按照国发〔2009〕32号文件精神,探索和研究移民养老保险问题,鼓励和引导移民参与新型农村养老保险。
(三)注重实效,切实抓好移民遗留问题处理。一是扎实做好洪家渡电站建设征地和移民遗留问题处理成果兑现工作。洪家渡水电站库区大方、黔西、织金、纳雍四县要按照省移民局《关于做好洪家渡水电站建设征地和移民安置遗留问题处理成果兑现工作的实施意见》(黔移发〔2009〕1号)和行署《关于解决乌江洪家渡水电站实物指标调查前婚出人口问题的工作方案》(毕署发〔2009〕10号)要求,在继续扎实做好移民个人部分补偿资金兑现、跨区安置移民入户等工作的基础上,认真做好村组集体财产补偿兑现、涉淹农户涉淹耕地处理、婚出人口问题处理、基础设施、专业项目复建等工作,确保6月底前完成集体财产补偿兑现和涉淹农户涉淹耕地处理及婚出人口问题处理工作,并做好自查总结,迎接省、地的检查验收。二是积极做好索风营、引子渡水电站移民遗留问题处理前期工作。黔西、织金两县要主动配合设计单位做好索风营、引子渡水电站“处遗”报告编制上报的相关工作,夯实“处遗”前期工作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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