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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公布第五届第六届全区旅游产业发展大会承办地的通知

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公布第五届第六届全区旅游产业发展大会承办地的通知
(毕署办通〔2010〕183号)


各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百里杜鹃风景名胜区管委会,行署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毕节地区旅游产业发展大会申办评审办法(试行)》规定,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地区旅游产业发展大会申办专家考察组考察和地区旅游产业发展振兴委员会全体会议确定,并报行署同意,决定由大方县作为2011年第五届毕节地区旅游产业发展大会承办地,毕节市作为2012年第六届毕节地区旅游产业发展大会(以下简称旅发大会)承办地。

  举办旅发大会,是实施旅游精品战略、转变旅游发展方式、着力打造“旅游大区”的重大举措。大方县、毕节市要以承办旅发大会为契机,切实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荣誉感,认真贯彻落实地委、行署对举办旅发大会的各项要求和部署,广泛动员各方力量,切实整合各方资源,把承办旅发大会与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城镇化进程、打造旅游景区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尽快组建强有力的工作机构,制定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和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加大工作力度,确保高质量、高水平、高标准、高效率地办好旅发大会,扎实推动本地旅游产业快速健康发展。

  地区发展和改革委要会同地区旅游局等地区旅振委成员单位,研究提出支持大方县和毕节市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报地委、行署审定。地区旅振委成员单位要根据职能分工,强化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从政策、资金、项目等方面对大方县、毕节市给予实实在在的支持和帮助。特别要在城镇化建设、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旅游景区规划、旅游综合配套服务设施建设、旅游景区环境综合整治、旅游文化产品开发与建设、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旅游扶贫开发、旅游宣传促销、旅游招商引资、旅游人才培训等方面给予重点倾斜。要通过全区上下的共同努力,使大方县、毕节市旅游基础设施条件和旅游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旅游接待能力得到明显提高,率先建成功能齐全、环境优美、设施配套、独具特色、在省内外具有较高知名度、适应旅游市场需求、具有较强示范辐射带动作用和良好经济社会效益的旅游目的地,有效推动全区旅游产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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