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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成立宋庆龄基金会援助我区妇幼保健机构医疗设备工作协调小组的通知
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成立宋庆龄基金会援助我区妇幼保健机构医疗设备工作协调小组的通知
(毕署办通〔2010〕188号)
各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百里杜鹃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地直有关单位:
经积极争取,宋庆龄基金会决定在我区投入700万元,专项用于我区妇幼保健机构设备购置,为使该项工作顺利实施,决定成立地区工作协调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张光奇(行署副专员)
副组长:黄采军(行署副秘书长)
安 宁(地区卫生局局长)
成员:明忠琴(地区妇联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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