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以节电为重点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通知

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以节电为重点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通知
(毕署办通〔2010〕197号)


各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百里杜鹃风景名胜区管委会,行署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赵克志省长、王晓东常务副省长、孙国强副省长在省发改委《关于对各市(州、地)节能减排工作专项督查的报告》上作出的重要批示精神,切实抓好我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根据地委、行署主要领导意见,在全区范围内进一步强化以节电为重点的公共机构节能管理措施,努力建设节约型机关,确保全区“十一五”节能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公共照明系统节能管理

  一是加强室内照明节电管理。充分利用自然采光,白天尽量不开启或少开启室内照明灯;更换使用节能灯具,节能灯具普及率达80%以上。二是加强路灯照明节电管理。城市路灯采用分时段分地段智能控制措施,缩短开启时间,减少开启数量,主街道平均开启时间在现有基础上减少30%,次干道减少25%,背街小巷减少20%;郊区公路沿线路灯实行间隔开启,零时全部关闭。更换使用节能灯具和节能控制技术,普及率达80%以上。三是加强景观照明节电管理。采取分时段照明措施,缩短开启时间。除重大节日和特殊要求外,景观照明19时后方能开启,零时关闭。非人员密集地段景观照明开启数量减少50%以上,23时前关闭。大力推广使用节能景观照明灯具。四是加强户外灯箱广告节电管理。实行分时段用能管理措施,减少户外灯箱广告用能。

  二、加强公共机构空调系统节能管理

  所有公共机构,除医院等单位的对温度有严格要求的特殊场所外,冬季空调温度设置不得高于20℃。推行下班前一小时关空调措施。空调运行期间尽量关闭门窗,增强空调使用效果。定期对空调进行检修清洗,提高空调能效水平。已安装空调的房间禁止使用其它取暖设备。

  三、加强公共机构办公设备节能管理

  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减少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碎纸机、饮水机等设备待机能耗,不使用时及时关闭电源。减少纸张等耗材的浪费,推广纸张双面利用、重复利用。

  四、加强公共建筑节能管理

  对公共建筑实行节能改造,大量推广使用保温节能材料。新建公共建筑要100%进行节能设计。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强公共机构节水、节煤管理,真正做到厉行节约。

  五、大力推广使用节能设备和技术,普及节能知识

  强力推广使用节能灯具和设备,新采购设备必须具有国家节能认证标志,加快淘汰不符合国家节能标准的办公设备。大力倡导使用各种节能技术,全面开展节能知识宣传普及和推广应用活动。严格要求公共机构员工离开办公室必须关闭所有用电设备电源。提倡六楼以下不乘坐电梯,尽量走步梯。

  六、加强检查督促,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进一步明确管理主体,建立健全能耗台账。地区行署办公室为全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牵头单位,负责指导协调、督促落实全区公共机构开展节能工作;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办公室为本地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牵头单位,负责指导协调、督促落实各县、市(区)公共机构开展节能工作;各公共机构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单位能耗台账,明确节能目标,落实节能措施,实行月报制度,确保完成节能任务。

  (二)加强公共机构节能目标监督检查。各级政府办公室要认真核定2009年各公共机构能耗情况,建立健全节能监督检查长效机制,设立节能监督员,指定专人进行巡查,对开门窗用空调、长明灯、长流水等浪费能源现象及时予以纠正。对发生浪费问题的人员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对不听劝告,屡次违反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要切实加强监督检查,行署办公室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县、市(区)和地直各公共机构的节能工作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确保2010年各公共机构实现能耗下降5%以上的目标。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