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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地区2010-2012年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方案的通知

  七是推动环境卫生城乡一体化进程。加大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管理力度,提升居民社区管理水平,实施“门前三包”制度,有条件的地区要将环境卫生管理范围向乡村延伸覆盖,建立村庄清扫保洁机制,逐步开展农村垃圾“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

  八是开展多种形式健康教育活动。传递健康信息,弘扬健康文化,使群众了解环境与健康的关系,提高城乡居民卫生知识知晓率和卫生行为形成率,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第三阶阶:提高阶段(2012年7至2012年12月)

  用半年时间,重点抓好完善设施,巩固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长效管理机制,形成城乡容貌整洁、人居环境改善、城市品位提升、发展环境优化、干部作风转变、居民素质提高的良好局面。

  一是对照既定的整治标准进行完善、补充,形成健全有效的日常保洁机制、全民参与机制、舆论监督机制等工作机制和长效管理机制。

  二是要在充分尊重村民意愿的基础上,按照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要求,依法制定村规民约,并引导村民自觉遵守,提高卫生文明和公民道德修养,巩固和发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成果。

  三是总结推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先进经验,树立一批卫生文明城市、乡镇、村寨。

  五、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地区成立 “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协调解决“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工作中重大问题。领导小组由分管副专员任组长,地区卫生局长任副组长,有关职能部门负责同志任成员(领导小组具体名单附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地区爱卫办主任兼任。

  各级也应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将整洁行动纳入本地区工作的重要议程和干部政绩考核内容。要在政策、资金上予以保障,实行政府组织,属地管理,部门联动、条块结合,逐级建立有效的长效机制。

  (二)明确职责,狠抓落实

  爱卫会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工,各司其职,狠抓落实。发改委部门要将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参与编制环境保护专项规划,协调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等有关工作。

  财政部门要加大对环卫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并纳入年度预算。确保整洁行动工作的开展。

  宣传部门要将城乡环境卫生整治与“整脏治乱”和新农村建设相结合,在工作安排、工作检查中一并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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