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阶段:深化阶段(2011年1月一2012年6月)
用1年半时间,着力抓好“八项工作”。
一是集中开展清理整治活动。重点清理影响环境卫生的死角,保持市容和社区卫生整洁美观。农村乡镇、村寨要重点清除各类积存垃圾,平整道路,疏通沟渠,清理柴堆、粪堆、坑塘,搞好室内外卫生。综合整治,全面改善人居环境。加快垃圾处理厂建设,力争年底前投入使用,实现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有条件的乡镇要推行“村收集、乡镇转运、县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模式;条件较差的乡镇要因地制宜对生活垃圾实行卫生填埋等无害化处理。各县(市、区)要重点抓一个以上的“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示范村。
二是改善城市和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各地已有垃圾处理和污水处理设施的,要确保运转正常;无垃圾处理和污水处理设施的,要作好安排项目建设的前期工作,力争到2012年达到基础设施达标要求。努力提高市政环卫设施的完好率,推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逐步实现垃圾和污水处理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
三是加强乡镇和农村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加大乡镇垃圾清运设备和中转设施建设的设入,有步骤、有重点、有规范地建设村镇垃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开展村庄整治,实施农村清洁工程,有条件的地方推进农村垃圾、人畜粪便等统筹清理、收集和处理。
四是做好重点场所、行业、铁路、公路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提升城市农贸市场规范化水平,促进农村乡镇农贸市场整洁有序。加强对学校、车站、城中村、施工工地、流动人口及农民工聚集地、乡镇与集市、畜禽散养密集区、卫生院、农村水厂以及旅游景区(点)环境卫生的管理。加大城乡结合部和大、中、小餐饮业周边环境卫生整治力度。强化铁路、公路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和绿化美化工作。
五是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大力普及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
加快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全面提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和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合格率。按照国家农村改厕项目要求,落实责任,加快实施步伐,确保项目按期完成。农村新建住房及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村危房改造、沼气池等项目要配套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加强乡镇政府所在地、公共场所、集贸市场、卫生院及中小学、旅游景区(点)、公路沿线等区域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工作。
六是广泛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各级政府要筹集资金,每年开展以灭鼠为重点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加强重点行业的除“四害”控制工作,降低城乡病媒生物密度,逐步达到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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