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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地区建立煤矿企业帮扶矿区农村发展长效机制试验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试验试点工作步骤和方法

  选定区域先行试验试点:试验试点区域为大方县;试验试点时间为2010年12月至2011年6月。

  试验试点工作步骤和方法如下:

  (一)成立组织领导机构

  地区成立帮扶矿区农村发展长效机制试验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行署分管煤炭工作的副专员任组长,行署联系煤炭工作的副秘书长、地区工业能源委主任为副组长,地区扶贫办、试验办、维稳办、财政局、安全监管局、国土资源局、民政局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地区工业能源委,由地区工能委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地区扶贫办、试验办、工业能源委有关负责人为副主任,负责日常指导管理工作。

  试验试点县成立以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和相应的办公室,组织协调方案的实施,并负责日常指导管理工作。

  试点煤矿所在乡(镇)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与基金管委会办公室合署办公,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试验试点工作,与上级业务部门、企业和村民沟通协调,确保试验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二)做好调查摸底工作和建立相关制度

  2010年12月上旬,要摸清试点煤矿的基本情况,包括设计产能、矿区范围、生产经营情况、煤矿开采所涉及的村及矿区的人口、经济、社会、生态及地质情况等,同时要制定《帮扶矿区农村发展基金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为试验试点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三)搞好宣传动员和培训工作

  2010年12月中旬要多形式、多渠道加强对煤矿企业的宣传动员和参与单位有关人员的培训,让企业业主充分认识到设立帮扶矿区农村发展基金的目的、意义,消除顾虑,热忱参与到试验试点工作中来,让参与单位的相关人员熟悉试验试点工作的方法,并成立相应的基金管理委员会,切实做好有关工作。

  (四)开展试验试点工作

  2010年12月下旬正式启动试验试点工作的基金筹措工作,并将基金原始资本金转交煤矿企业经营管理;2011年1月起至6月陆续将基金资本金的经营回报投入相关帮扶矿区农村发展工作。

  (五)总结试验试点经验,建立长效机制

  2011年6月对大方县试验试点工作进行总结,提炼成功经验,查找不足,进一步完善工作方案,形成长效机制,并在全地区各县市(区)推广,扩大试验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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