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试验试点工作步骤和方法
选定区域先行试验试点:试验试点区域为大方县;试验试点时间为2010年12月至2011年6月。
试验试点工作步骤和方法如下:
(一)成立组织领导机构
地区成立帮扶矿区农村发展长效机制试验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行署分管煤炭工作的副专员任组长,行署联系煤炭工作的副秘书长、地区工业能源委主任为副组长,地区扶贫办、试验办、维稳办、财政局、安全监管局、国土资源局、民政局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地区工业能源委,由地区工能委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地区扶贫办、试验办、工业能源委有关负责人为副主任,负责日常指导管理工作。
试验试点县成立以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和相应的办公室,组织协调方案的实施,并负责日常指导管理工作。
试点煤矿所在乡(镇)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与基金管委会办公室合署办公,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试验试点工作,与上级业务部门、企业和村民沟通协调,确保试验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二)做好调查摸底工作和建立相关制度
2010年12月上旬,要摸清试点煤矿的基本情况,包括设计产能、矿区范围、生产经营情况、煤矿开采所涉及的村及矿区的人口、经济、社会、生态及地质情况等,同时要制定《帮扶矿区农村发展基金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为试验试点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三)搞好宣传动员和培训工作
2010年12月中旬要多形式、多渠道加强对煤矿企业的宣传动员和参与单位有关人员的培训,让企业业主充分认识到设立帮扶矿区农村发展基金的目的、意义,消除顾虑,热忱参与到试验试点工作中来,让参与单位的相关人员熟悉试验试点工作的方法,并成立相应的基金管理委员会,切实做好有关工作。
(四)开展试验试点工作
2010年12月下旬正式启动试验试点工作的基金筹措工作,并将基金原始资本金转交煤矿企业经营管理;2011年1月起至6月陆续将基金资本金的经营回报投入相关帮扶矿区农村发展工作。
(五)总结试验试点经验,建立长效机制
2011年6月对大方县试验试点工作进行总结,提炼成功经验,查找不足,进一步完善工作方案,形成长效机制,并在全地区各县市(区)推广,扩大试验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