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强化技术服务指导。要积极探索建立中小企业和事故多发企业安全管理、技术服务托管模式,推动安全生产评价、技术支持、安全培训、技术改造等服务性机构的规范发展,充分发挥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作用。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管理规定,保证专业服务机构从业行为的专业性、独立性和客观性。专业服务机构对相关评价、鉴定结论承担法律责任,对违法违规、弄虚作假的,依法依规从严追究相关人员和机构的法律责任,并降低或取消相关资质。
(七)加强安全生产政策引导
26、促进安全技术装备科技研发。鼓励支持开展安全科技研发,加快安全生产关键技术装备的换代升级。大力推广安全生产适用技术和新装备、新工艺、新标准,引导重点行业提高机械化、自动化生产水平。积极争取国家振兴装备制造业的政策支持,建立安全科技成果转化长效机制,大力发展安全装备制造业,积极开展租赁服务业务。
27、严格执行工伤事故死亡职工一次性赔偿标准。从2011年1月1日起,对因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职工死亡,其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调整为按全国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计算,发放给工亡职工近亲属。并依法发放工亡职工一次性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28、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加强对高危行业(领域)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国家规定下限标准,适当扩大适用范围,确保隐患治理、安全技术改造和装备资金投入到位。进一步落实好国家关于小煤矿瓦斯治理经费和配套资金,严格专款专用。全面实行工伤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和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构建安全生产投融资体系。依法加强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制度建设。积极探索保险机构参与企业安全事故风险控制和安全管理办法。
29、加强专业技术和技能人才培养。进一步完善校企合作办学、对口单招、订单式培养等办学机制和模式。提升毕节学院安全技术专业的办学水平,鼓励支持区内高等院校、职业技术学校设置安全工程类专业,逐年扩大采矿、机电、地质、通风等相关专业人才的招生培养规模,推进集约化安全技术培训,加快培养高危行业专业人才和生产一线急需技能型人才。
(八)着力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30、制定落实安全生产规划。加快编制和实施毕节地区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推进安全保障型社会建设。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有关部门要把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布局,在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同时,编制好安全生产专项规划。企业必须把安全生产落实到企业发展和日常工作之中,在制订发展规划和年度生产经营计划中要突出安全生产,确保安全投入和各项措施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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