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必须突出抓好项目建设进度。2010年、2011年两个年度的烟水配套工程建设任务十分繁重而艰巨。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和地、县(市、区)有关部门要迅速制定扎实的实施方案,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办法,抢抓冬季项目实施的最佳时节,尽快组织行政干部、技术人员驻村蹲点,着力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加大督查指导力度,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地加快项目建设,确保按要求按时限全面完成2010年、2011年两个年度的烟水配套工程建设任务。
(四)必须突出抓好项目建设质量。要始终坚持项目建设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建立健全信誉评价机制,着重加强对设计、招投标、供货、施工、监理、审计等单位的管理和评价,严禁不具备资质、缺乏相应的经济、组织、管理和技术能力,以及对工作不负责任、信誉度差的施工单位参与项目建设,同时对不认真履行职责,渎职、失职影响工程质量的,必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要严格工程项目建设过程管理,层层落实项目建设责任制,严把项目设计关、建设关和验收关,切实做到每道工序不合格、不拨付进度款,工程验收不达标、不能结算,工程运行不正常、不支付质保金。烟草部门在工程建设管理中要实行全员参与、全员监管、终身负责,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五)必须突出抓好项目后期管护。要建立完善“群管为主、专管为辅、专群结合”的烟叶生产基础设施管护体系,坚持建管并重、管用并举,切实发挥广大烟农的主体作用,进一步解决重建轻管的问题,扎实抓好烟水配套设施的管护,确保工程建得成、管得好、用得起、长受益,真正发挥工程的持久效益。一是要充分使用好项目,有效调动广大烟区群众参与工程管护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努力提高工程的使用效益;二是要认真按照《
毕节地区烟水配套工程运行管护暂行规定》(毕署办通〔2008〕53号),在烟叶农特税中提取10%的资金,对烟水配套工程的提水电费、管护工资、损毁维修等进行补贴,同时乡(镇)政府和基层烟草站要指导项目区村委会成立管护组织,建立用水协会,制定管护措施,落实管护人员,及时修复损毁工程,切实加强对烟水配套工程的管理和维护。三是要把烟叶基础设施项目管护工作纳入对乡(镇)政府和基层烟草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考核范畴,严格执行项目管护工作问责制。同时,要督促设备供应商搞好售后服务,并依法依规从严打击各种破坏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