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认真抓好毕节地区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工作的通知
(毕署办通〔2010〕219号)
各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百里杜鹃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地直有关部门:
根据《
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的通知》(国发〔2010〕4号)要求,2010年12月9日,省政府召开了全省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工作启动电视电话会议,全面安排了贵州省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工作。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的部署要求,扎实抓好我区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工作,圆满完成全区水利普查任务,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抓好水利普查工作的重要意义
国务院决定从2010年起,用三年时间开展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这是新中国水利发展史上的一件大事,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国家资源环境调查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开展好全国第一次水利普查,其目的是为了查清江河湖泊基本情况,掌握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现状,摸清经济社会发展对水利资源的需求,了解水利行业能力建设状况,建立基础水信息平台,为有效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可靠的基础水信息支撑和保障。抓好这次水利普查,有利于谋划水利长远发展思路,科学制定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战略;有利于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推进水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有利于深化水利管理体制改革,增强水利公共服务能力;有利于提高全社会水患意识和水资源节约保护意识,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搞好此次水利普查工作,全面真实准确地掌握与水相关的各类信息,对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推进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切实解决我区工程性缺水问题、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推动试验区“强区升位、跨越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全区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切实增强抓好我区水利普查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真正把这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业农村工作的重中之重,认真制定实施方案,周密部署、精心安排、强化措施,着力把这次水利普查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二、切实把握水利普查工作的对象内容和时间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