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行政执法依据梳理结果报告
2.地直行政执法部门名单
3.行政执法依据梳理登记表(略)
附件1:
关于地区xxx单位行政执法依据梳理结果的报告
(示范格式)
地区行政执法依据梳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根据《中共毕节地委、毕节地区行署关于开展作风建设年、环境建设年、项目建设年的实施意见》(毕地党发〔2010〕38号)要求,结合本单位的职责分工,对照所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本部门的“三定”规定,进行了梳理、归纳,列举出了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依据和每项具体行政执法职权及其依据的条款。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经逐一审查确认,我单位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单位共 个,其中法定行政机关 个,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个,依法受委托行使行政执法权的组织 个;本单位行政执法主体执行的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共计 部;具体行政执法职权共 项,其中行政处罚 项,行政审批 项,行政强制 项,行政征收征用 项,行政确认 项,行政给付 项,行政裁决 项,其他具体行政执法职权 项。
(详见《行政执法依据梳理登记表》)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参加行政执法依据梳理部门名单
01、地区发展改革委 02、地区教育局
03、地区科技局 04、地区工业能源委
05、地区民族宗教委 06、地区公安局
07、地区监察局 08、地区民政局
09、地区司法局 10、地区财政局
11、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2、地区国土资源局
13、地区环境保护局 14、地区城乡规划局
15、地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16、地区交通运输局
17、地区农委 18、地区水利局
19、地区商务局 20、地区文化体育局
21、地区卫生局 22、地区人口计生委
23、地区扶贫办 24、地区审计局
25、地区林业局 26、地区广电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