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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地区环境建设年行政执法依据梳理工作方案和毕节地区环境建设年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方案的通知

  第四阶段:梳理结果公布阶段(2011年6月1日至6月30日)。梳理结果和梳理总结上报行署同意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梳理结果(行政职权)汇编成册下发各有关部门,并在行署门户网站及有关媒体上公布。

  第五阶段:公布执法流程阶段(2011年7月1日至7月31日)。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行政职权目录,细化明确本单位行政执法运行流程,通过门户网站及有关媒体向社会公布。

  五、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精心部署。成立地区行政执法依据梳理工作领导小组,由行署常务副秘书长杨新江同志任组长,行署法制办、地区监察局、地区编委办、地区发改委、地区工业能源委、地区财政局、地区商务局、地区公安局、地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相关领导为成员,组成地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行署法制办,负责日常工作,行署法制办主任胡敬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从成员单位抽调人员组成,负责全区行政执法依据梳理具体工作。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梳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确定分管领导,明确专人负责,并将名单、联系电话于1月底前报地区行政执法依据梳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梳理行政执法依据是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基础性工作,是分解执法职权、确定执法责任的关键。各行政执法部门要从全局的高度认识梳理行政执法依据工作的重要意义,把它作为当前一项主要工作来抓,确保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三)明确职责,加强协调。行政执法依据梳理工作专业性强、任务重、时间紧。各行政执法部门要选派业务素质精、工作责任心强的人员承办此项工作,科学制定梳理计划,明确职责分工;要加强相互协调,对一些法定职责不明确,职能交叉等有争议的问题要及时与领导小组办公室沟通,确保梳理结果有理、有据、有序。

  (四)认真梳理,避免遗漏。各行政执法部门所涉及的执法依据位阶不同,效力不同,各行政执法部门要认真进行梳理,注意执法依据的衔接,避免遗漏执法事项。

  (五)加强监督,务求实效。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按规定的期限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梳理结果,地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不定期进行检查。对梳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各行政执法部门要认真总结,及时整改,务求实效,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联系人:杨志江、赵大友,联系电话:8225896,联系地址:新行政中心C栋东051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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