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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地区环境建设年行政执法依据梳理工作方案和毕节地区环境建设年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方案的通知


  3、分解行政执法职权。按照执法部门内部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的设置,将法定职权、执法项目分解落实到具体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避免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的职权交叉、重叠、缺位,做到执法岗位具体,执法流程清楚,要求期限明确。

  4、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地直行政执法部门要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确定的不同执法职权的法定义务和履职要求,按照“有权必有责”的原则,依法确定不同执法机构、不同执法岗位,包括执法机构主要负责人在内的所有执法人员的具体执法责任和承担责任的形式,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职权与职责相统一。

  三、工作内容

  (一)梳理的主体。全区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部门(以下简称行政执法部门)都要对自身的行政执法依据进行梳理(包括垂直管理部门)。

  (二)梳理的内容。各行政执法部门通过对具体实施的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进行梳理分类,明确其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确认各类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具体包括三项内容:

  1、执法主体依据梳理,包括法定行政执法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机关依法委托执法的事项列出清单。

  2、本部门行政执法行为依据,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国家部委规章、省地方性法规及省政府规章。梳理过程中一并考虑部门“三定”方案对执法职责的规定。

  3、行政执法依据中规定的行政执法权分类梳理,包括行政审批(含行政许可审批和非行政许可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征用、行政确认(含行政登记)、行政给付、行政裁决以及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八大类。

  四、工作步骤

  梳理工作分为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10年12月10日至2011年1月20日)。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动员大会,落实工作任务。地直各行政执法部门制定实施方案,安排各自的行政执法依据梳理工作。

  第二阶段:自行梳理阶段(2011年1月21日至3月20日)。由各行政执法部门对本部门的行政执法依据进行梳理,并将梳理结果按附件要求填写,自行制表用Excel格式。

  第三阶段:梳理审核阶段(2011年3月21日至5月31日)。初步梳理结果及执法依据文本送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行署法制办),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部门报送的梳理结果进行审核,对审核中遇到的问题与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形成审核意见向部门进行反馈。各清理部门按照审核意见修改后形成正式书面文本,并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同时报送电子文本),由领导小组办公室集中报告地区领导小组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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