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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毕节地区2010年度国土资源保护政府目标考核结果的通报

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毕节地区2010年度国土资源保护政府目标考核结果的通报
(毕署办通〔2011〕17号)


各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百里杜鹃风景名胜区管委会,行署有关工作部门:

  为更好地保障发展,保护资源,行署分别与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签订了2010年度国土资源保护政府目标责任书,经组织考核,各县、市(区)均较好地完成了2010年度各项目标任务。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等奖:毕节市人民政府、黔西县人民政府。各发给奖金二万五千元。

  二等奖:大方县人民政府、金沙县人民政府、织金县人民政府、纳雍县人民政府、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赫章县人民政府、百里杜鹃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各发给奖金二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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