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地区水利局:负责贯彻落实水利相关法律法规,协调涉水项目审批方面的工作。
11、织金循环经济新区管委会:负责省集中签约项目倒排工期工作进度计划执行,每月向地区督办督查局、地区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度计划完成情况。
12、各(市、区)政府(管委会):一是成立由主要领导牵头负责的项目服务工作小组,专门负责做好跟踪服务,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的重大问题。二是明确联络员加强与投资商的联系联络,确保项目顺利建设。三是按照责任项目开工建设时限的要求(见附表)制定倒排工期工作进度计划于2010年1月31日前报送地区督办督查局、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进度计划要具体明确,科学、合理、可行,对项目开工建设应具备的条件、需做的工作、达到的目标,要逐月量化进度任务;已开工建设的项目,要排出建设工期,按月、按季度进行调度,对完善配套设施条件、主体工程完工、设备安装调试、试产投产等,要明确具体的时间表,确保项目按期建设。四是开展经常性的督促检查,抓好工作进度计划的落实,并按月上报项目建设进度计划完成情况。五是及时提出需要地区、省级层面协调解决的相关事宜。
三、工作要求
(一)定期召开会议。联席会议分全体联席会议和专题联席会议。全体联席会议原则上每两月召开一次,全体成员单位参加,主要研究我区面向央企招商全部签约项目落地推进工作措施,调度项目建设进度,统筹协调各方加快项目建设,上报需要省级层面协调解决的问题,积极争取我区面向央企招商自行组织签约项目进入省政府开辟的“绿色通道”。专题联席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地区发改委、督查督办局、招商局、监察局、工能委、国土局、建设局、环保局、织金县政府、织金循环经济新区管委会等10个成员单位参加,主要研究省集中签约项目落地推进工作措施,明确项目责任人、制定倒排工期工作计划并跟踪督查计划执行情况,提出需要省级层面协调解决的问题,确保项目按计划顺利建成投产。
(二)加强督促检查。各成员单位通过会商,研究解决相关问题的途径和办法,相关部门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各项工作。地区督办督查局跟踪落实联席会议提出的工作任务,并在下次联席会议上报告有关落实情况。
(三)抓好信息报送。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定期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相关工作信息。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与项目所在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单位)、项目投资方的联系和沟通,及时了解项目进展情况。对省集中签约项目,地区督办督查局要按照省政府督查室的要求及时报送有关信息资料;对地区集中签约项目,地区督办督查局要按照行署的要求做好信息报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