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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地区蔬菜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着力扶持和培育蔬菜龙头企业。牢固树立“扶持龙头企业就是扶持扶持农业、扶持农民”的观念,大力发展和扶持各级各类蔬菜企业20家,充分发挥龙头企业一头连接千家万户、一头连接国内外市场的“纽带”作用,带动千家万户农民进入市场,实现“市场牵龙头、龙头带产业、产业连农户”,推动农业结构调整和农产品优质化、商品化,促进农民增收。

  (四)注重加强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加大蔬菜基地环境监测、生产全程监控和产品质量监督检测工作力度,大力推广无公害和绿色食品生产技术,推进质量安全认证和监督管理,建立质量可追溯机制。建立健全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开展蔬菜农药残留量的监测,积极推行市场准入制度,推进蔬菜质量安全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的轨道。加大农药市场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违禁农药等农业投入品的违法行为,坚决取缔非法生产、销售违禁投入品的经营单位和摊点。同时,积极探索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农药销售和使用的监督管理,禁止高毒、高残留农药在蔬菜生产中使用。对使用了违禁农业投入品的蔬菜,严禁进入市场,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健康。

  (五)着重强化市场体系建设。按照“控制市场数量、优化市场布局、完善基础设施、提高服务功能”的原则,遵循市场经济规律,着力推进蔬菜产地批发市场建设。特别要认真做好市场布局和建设规划,重点支持在27个高标准蔬菜生产示范基地建立27个蔬菜产地批发市场,鼓励和支持企业和社会资本投资,建立市场化运行管理机制,强化配套设施建设,完善综合服务功能,增强辐射带动能力。同时,要适应市场需求,实行蔬菜的整理、分级和包装,大力发展高档次、高附加值的产品,推动“农超对接”,支持大型超市、大型厂矿、大专院校与蔬菜基地建立产销关系,并在一些基础条件较好的地方,按照国际标准组织生产,开拓蔬菜国际市场,扩大蔬菜产品出口,建立蔬菜出口生产基地。

  (六)积极推进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注重加强蔬菜营销中介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鼓励各种中介服务组织与农民签订订单,帮助农民拓展蔬菜销路,解决农民生产后顾之忧。紧紧围绕蔬菜生产示范基地建设,积极开展资源与资本、企业与农户、产地与销地、本地与外地、农业与商业、窗口与腹地的对接活动,推进蔬菜产品流通,切实解决蔬菜产品卖难问题。同时,要大力扶持和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各类协会,充分发挥其信息交流、技术指导、市场销售的优势,形成完整的组织结构,有效推动蔬菜产业持续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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