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区级财政系统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通知
区级财政系统各级党组织:
建设学习型党组织是时代赋予我们的重大政治任务,是推动党和国家事业蓬勃发展、从胜利走向胜利的重要保证。近年来,区级财政系统各级党组织在区直机关工委的正确领导和财政厅党组的具体指导下,深入贯彻党中央一系列指示精神,坚持把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作为加强机关党的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抓学习、强素质、尽职责、促发展,有力地推动了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和机关全面建设,为新疆财政事业的不断创新发展提供了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2009年9月28日,区直机关工委召开区直机关建设学习型党组织推进会,总结回顾了近年来区直机关系统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基本情况,安排部署了下一步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具体任务。在会上,自治区财政厅等4家单位作了交流发言,介绍了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经验和做法,得到区直机关工委和与会各单位的充分肯定。
为认真抓好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进一步扎实推进区级财政系统的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根据厅领导指示要求和机关党委工作安排,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贯彻区直机关建设学习型党组织推进会精神
各基层党委(总支)、支部要把认真学习贯彻区直机关建设学习型党组织推进会的有关精神,作为近期基层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内容。结合基层思想政治教育的开展,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领会涂凤英书记的重要讲话,进一步提高对建设学习型党组织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对“为什么学”、“学什么”和“怎样学”有更为直观和深入的了解。要坚持走群众路线,广泛深入地开展思想发动,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积极投身建设学习型党组织活动之中,自觉把学习作为提高素质、促进工作的基本方法和重要途径,培养自觉学习、终生学习的理念,不断提升自身的政治素养、学习能力、知识层次和工作本领,进一步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
二、围绕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重点任务推进长效机制建设
要根据《关于在区级财政系统深入开展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活动的实施意见》的安排,紧密结合各基层党委(总支)、支部的工作特点和党员干部思想、工作实际,围绕提高理论素养、加强党性修养、优化知识结构和增强实践能力等4项重点任务,积极推进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长效机制建设。要立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各项决策部署、实现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现实需要,积极探索符合时代要求、紧贴财政工作实际的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具体措施和方法,努力把握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内在规律,建立健全各项学习、监督和保障制度,确保区级财政系统的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沿着正确方向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形成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学用相长的良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