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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对2010年度全区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目标考核情况的通报

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对2010年度全区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目标考核情况的通报
(毕署办通〔2011〕65号)


各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地区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局:

  根据《贵州省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毕节地区大中型水电工程移民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和《毕节地区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2010年度目标管理责任书》要求,2010年12月,地区移民工作目标管理考评领导小组本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各县(市)2010年度移民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认真检查、考核和综合评定,现将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对2010年度移民工作的综合评价

  2010年,全区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在地委、行署的正确领导下,在省移民局的有力指导下,各级各有关部门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全省、全区移民工作会议的部署要求,紧扣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发展与稳定这一主题,以妥善处理已建水库移民安置阶段遗留问题为重点,以新建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搬迁安置工作为核心,以贯彻落实新时期移民后期扶持政策为主线,围绕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切实加强对移民工作的领导和管理,认真统筹安排,细化工作措施,强化责任落实,圆满完成了各项移民工作任务,确保了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社会稳定,为促进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二、对2010年度移民工作的考核结果

  经地区移民工作目标管理考评领导小组综合评定,各县(市)考核情况为:黔西县99.8分、大方县99.6分、金沙县98.4分、纳雍县98.4分、织金县98.2分、毕节市98分、威宁县98分。地区移民局经省考核为优秀一等奖,赫章县因无具体的移民工作任务暂不参与考核,其余各县(市)2010年度移民工作目标考核均为优秀。

  三、对2010年度移民工作的考核奖励

  按照《贵州省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和《毕节地区大中型水电工程移民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规定,根据2010年度全区移民工作目标考核结果,经行署同意,其目标责任考核等次为:

  一等奖:黔西县、大方县、金沙县、纳雍县、织金县、地区移民局,分别兑现目标完成奖12000元,并授予一等奖奖牌各一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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