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度毕节地区汛期地质灾害防灾预案的通知


  (二)认真制订防灾预案,加大调查评估力度

  各县(市、区)必须认真编制2011年度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全面掌握区域内地质灾害易发区和地质灾害危险点情况。适时对经常或可能发生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地区进行巡查。不断完善落实防灾预案,建立预案公示制度。制作防灾避灾明白卡,发放到监测责任人和受灾害威胁的每户群众手中。一旦出现险情,乡(镇)、村(组)防灾负责人要迅速按照预案规定,组织受威胁群众撤离。在可能诱发地质灾害或遭受地质灾害威胁的易发区进行修路、建房、开矿、取土等工程活动前,必须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提出防治措施,并按确定的防治措施认真抓落实。

  (三)进一步抓好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

  1、各县(市、区)必须不断提高群测群防的科技含量,积极采用滑坡伸缩仪、雨量监测仪、裂缝报警器等监测仪器对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监测,进一步提升监测预警水平。建立完善工作保障机制和激励机制,对监测人给予适当的补助;对在成功预警避免重大人员伤亡的、有突出贡献的监测人员、单位干部职工及时给予奖励。

  2、建立群众参与机制,以村(社区)、组为单元组织群众参与防灾,发动群众加强地质灾害隐患巡、排查和预防工作,充分发挥受威胁群众在基层防灾工作中的主体作用。

  3、实行人员动态管理。汛期即将来临,要针对乡村基层干部调整变动情况,及时明确责任人、监测人,并加强对新增人员的培训,确保基层防灾工作有人管,应急抢险措施能落实。

  (四)完善各项制度,增强应急反应能力

  各级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强化汛期值班制度、险情巡视制度、灾情速报制度和应急调查制度,做好地质灾害应急准备与避险,制订辖区内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增强地质灾害的应急反应能力,认真研究落实预案规定的各项任务、制度和措施,加大对预案的宣传力度,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应急预案的认知度,积极开展预案演练,确保预案具有可操作性。要把扎实开展灾害预防和临灾避险工作作为减少灾害损失的关键来抓,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和险情要立即组织受威胁人员全部撤离,务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向社会公布相关部门和单位的防灾责任人、分管领导、负责机构及联络员和地质灾害报警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各县(市、区)政府要检查监督乡(镇)政府预案编制工作和预防措施的落实情况,组织相关部门对地质灾害危险区和隐患点进行汛前排查、汛期巡查、汛后核查,发现灾害隐患,及时将其纳入监控范围,落实防灾措施,切实避免突发性地质灾害造成重大损失。汛期期间,各地要对纳入各级防灾预案的地质灾害隐患点严加防范,强化巡查。除逐点查看隐患点变化情况外,还要对隐患点防灾预案的完善、防灾责任和防灾避险措施的落实等情况进行重点检查。通过巡查工作,不断优化、细化防灾预案,指导开展有效的监测工作。将地质灾害隐患巡查和督导工作贯穿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始终,常抓不懈。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