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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度毕节地区汛期地质灾害防灾预案的通知

  S102省道:威宁--昭通、威宁-宣威、水百线朱市河--河口。

  S211省道:毕节十八大坡、毕节花厂--纳雍维新、纳雍化作--城关。

  S212省道:赫章煤灰包--后河、赫章白果--红花岭。

  S307省道:织金凹河--三甲、织金石猫猫--纳雍城关、纳雍野鸡河--丰家丫口。

  X004县道:大方-鸭池河、黔西鸭池河--大关、黔西西溪--大方大海坝、大方龙昌坝--双山。

  X703县道:毕节八寨坪至赤水河。

  4、X720县道:黔西甘棠至重新。

  5、归化--马场、三塘--小路坡、海子街--金沙公路15-25公里段。毕节海子街--龙场、维新--野马川、对江--高店、织金--六枝公路少普、凉水井段、威宁黑石--哲觉、织金--纳雍公路以那段、黔西--金沙公路定新至龙塘段、毕威路杨家湾段、大方黄泥塘--织金公路高家桥段、茶园--哲庄、百纳线草堤--朱昌、花厂--东关、普宜--大河口。

  (五)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重要工程设施、河流

  洪家渡库区、引子渡库区、东风湖库区、吊水岩库区、倒天河水库、利民水库。

  根据我区降雨预测特征和地质环境特点,预计我区今年突发崩塌、滑坡和泥石流地质灾害多发阶段主要集中在5-9月。特别是6-7月集中降雨期和暴雨多发期易引发崩塌、滑坡和泥石流地质灾害。单次降雨量达到50㎜、日降雨量达到50㎜-100㎜时,就可能诱发地质灾害。近年罕见的极端气候频发,地质灾害发生率逐年增加,地质灾害的发生不仅集中在汛期,而且在汛期前后也有可能发生,应引起高度重视。

  三、地质灾害监督及防灾救灾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制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行政府领导责任制,主要领导要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亲自安排部署,督促检查;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执行《毕节地区行署关于印发毕节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制度的通知》(毕署办通〔2006〕23号)和《毕节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层级管理职责暂行规定》(毕署办通〔2010〕26号)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将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预防、监测工作落实到具体单位,明确具体负责人,务必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措施到位、行动到位(见附表:毕节地区2011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部门总负责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机构和联络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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