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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九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火炬接力毕节地区火炬手选拔方案的通知

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九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火炬接力毕节地区火炬手选拔方案的通知
(毕署办通〔2011〕67号)


各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百里杜鹃风景名胜区管委会,行署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第九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火炬接力毕节地区火炬手选拔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已经行署领导同意,现印发你们,请严格按照《方案》要求,推选出本地区、本部门火炬手候选人,并认真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少数民族运动会火炬手、护跑手推荐表》,于5月20日前报地区火炬办(设在地区文化体育局体育科),联系人:王秀春,联系电话(传真):0857-8223854、

  13885709973,电子邮箱:wxc9973@163.com。

  附件:1.第九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火炬接力毕节地区火炬手选拔方案

  2.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少数民族运动会火炬手、护跑手推荐表(略)

  二〇一一年五月五日

  附件1:
  第九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火炬接力毕节地区火炬手选拔方案

  根据第九届民运会组委会办公室《关于第九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火炬传递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民筹办发〔2011〕8号)文件精神,第九届全国民运会火炬传递火炬手选拔工作将于近期正式启动。为做好我区火炬手的选拔工作,根据省组委会相关规定,特制定我区火炬手选拔方案。

  一、火炬手选拔工作总体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总体目标

  第九届全国民运会火炬手选拔工作将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和谐中华、多彩贵州;平等、团结、拼搏、奋进”为主题,通过公平、公正的选拔程序,选出最有资格传递全国民运会圣火的火炬手。

  (二)工作原则

  1、紧紧围绕参加火炬接力为主题开展火炬手选拔工作;

  2、充分体现广泛参与,面向大众、面向普通劳动者。

  3、统筹安排,属地负责。根据第九届全国民运会省筹委会分配我区的火炬手名额,按照统一的火炬手标准和火炬手选拔原则,结合实际开展火炬手选拔工作。

  4、确保选拔过程的公开、公正、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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