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分解下达2011年度毕节地区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的通知

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分解下达2011年度毕节地区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的通知
(毕署办通〔2011〕70号)


各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百里杜鹃风景名胜区管委会,行署有关工作部门:

  根据《毕节地区第五届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2008-2012)》内容, 现将2011年度具体的工作任务和目标分解下达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各县市人民政府、百里杜鹃风景区管委会于2011年12月25日前,地直相关部门于2012年元月20日前将2011年度目标责任完成情况(自查报告及相关附件材料)报行署环境目标考核办公室。目标考核办公室将组织对责任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予以公布。

  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目标任务(见附表)

  二、地直各相关单位目标任务

  (一)地区环境保护局

  1、认真编制完成环保“十二五”规划,完成2011年度各项目标和任务。

  2、地级新开工项目环评执行率100%、新建项目“三同时”执行率90%以上,无越权审批。

  3、下达一批环境污染治理项目并报省环保厅备案。

  4、加强三岔河流域污染治理。按照《毕节地区三岔河流域环境保护河长制实施方案》,下达流域水污染治理项目并监督实施;按照《贵州省主要河流跨市(州、地)界断面水质目标考核办法(试行)》开展水质监测,出境断面水质达标。

  5、完成各县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年均6次以上监测任务

  6、完成2010年度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调查工作;制定毕节地区“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完成主要污染物年度减排工作目标和任务。

  7、完成放射源、辐射装置的更新调查,规范辐射档案管理,配备辐射安全现场监管人员防护器材和辐射便携式辐射监测设备,要求企业从业人员持证上岗。

  8、开展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工作;完善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数据信息网络;加强对机动车排气污染的源头控制。

  9、强化旅游开发中的环境管理;加大百里杜鹃等风景名胜区的环境监督管理力度。

  10、环境行政违法案件查处率100%,一般环境污染事故与纠纷处理率100%、结案率90%以上。

  11、加强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管理,配备相应的应急监测仪器和设备;无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12、依法足额征收排污费;严格按照《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做好环保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13、在党校或行政学院开展环境保护或环境法制培训;支持新闻媒体加大对环境保护先进典型宣传和对违法案件的曝光力度;加大环境信息公开力度,推动公众积极参与环境保护。

  14、编制完成2010年环境质量报告书及“十一五”环境质量报告书;发布2010年环境状况公报;

  15、创建2所“绿色学校”、1个“绿色社区”。

  (二)地区工业能源委

  1、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宏观调控政策,制定淘汰浪费资源、污染严重的落后工艺、设备和生产能力计划并组织实施;公布毕节地区关停和淘汰企业名单,并对全区关停和淘汰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积极支持工业污染治理技术改造项目,推进重点行业优化产业结构,引导和支持其开展清洁生产。

  (三)地区发展改革委

  严格执行国家产业结构调整和宏观调控政策,限制钢铁、电石、焦炭、铁合金等产能过剩行业的盲目扩张,以结构的合理化配置削减污染物排放量。

  (四)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采取积极措施,督促各县(市)加快城市生活污水管网的建设步伐,提高城市污水处理率;督促各县加快垃圾填埋场的建设,所有县城垃圾填埋场在2011年全部建成运行。

  2、毕节市城市气化率比上年有所提高。

  (五)地区国土资源局

  监督闭坑矿山企业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对采矿废弃区加强管理,逐步开展生态恢复工作。

  (六)地区财政局

  1、将环保业务经费纳入2011年地区财政预算并予以保障。

  2、配套解决环境保护能力建设所需资金。

  (七)地区编委办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